勞工處展開貨櫃處理安全宣傳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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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處由今日(四月十八日)起至四月二十九日舉行貨櫃處理安全運動,該處的職業安全主任將到全港百多個貨櫃處理工作場所推廣檢查貨櫃時需注意的安全措施。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最近在茶果嶺貨物裝卸區發生一宗嚴重工業意外,導致兩名工人在檢查貨櫃內的塑膠廢料時燒傷。他提醒僱主在指派工人進行此類檢查工作前,必須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發言人說:「僱主須為檢查貨櫃內塑膠廢料的工序制訂安全工作制度。首先他們應就此類檢查工作進行風險評估,然後就所發現及估計的危害制訂安全工作制度。」

  「僱主亦有責任向工人提供所需的安全資料、指導和訓練,並須執行監督,以確保工人在檢查貨櫃內的塑膠廢料時已採取安全的工作常規。」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已對檢查貨櫃內塑膠廢料的工序所需的安全措施有所規管。僱主如沒有遵從法定的安全要求,可被勞工處即時檢控,或接獲由該處發出的「敦促改善通知書」或「暫時停工通知書」。

  僱主在制訂檢查貨櫃內塑膠廢料的安全工作制度時,可以參考勞工處印製的《風險評估五部曲》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條)簡介-東主的一般責任》等安全刊物。這些刊物可在勞工處各分區辦事處免費索取,亦可於勞工處網頁(網址:http://www.labour.gov.hk/public)下載。

  僱主及僱員亦可致電勞工處熱線2717 1771作進一步查詢。



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