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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決定改革賽馬博彩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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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七日)公布改革賽馬博彩稅制度的建議。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會見傳媒解釋有關決定時說,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使監管賽馬博彩的制度更為完善,並令政府的博彩稅收入保持穩定的同時,更有效地打擊日益猖獗的非法賽馬博彩活動。

  他說,換言之,這是一個解決已存在的問題的方法。

  何志平說,非法賭博通常涉及其他非法活動,例如高利貸和收債罪行等。它也是很多有組織及嚴重犯罪活動的其中一項主要收入來源。

  「政府的賭博政策是把賭博活動局限於少數規範及受監管的途徑,政策的精神是不鼓勵賭博。改革賽馬博彩稅制度是為了貫徹執行這個政策。」

  何志平說,改革有助打擊非法賽馬博彩活動。而主要的改革建議如下:

* 不再按投注額徵收博彩稅,而改為按毛利以單一稅率累進收稅 - 毛利在110億元或以下的稅率為72.5%,其後每增加10億元,稅率即上升半個百分點,直至達150億元為止,當毛利超過150億元,超出數額的稅率則固定為75%。

* 香港賽馬會(馬會)會保證應繳付政府的博彩稅在實施改革的最初三年每年不少於80億元。我們會在新稅制實施兩年後進行檢討。

* 馬會將可以向輸錢的大額投注者提供回扣,以提升馬會與非法收受投注者競爭的能力。

  他又說:「更重要的是,我們會完善賽馬博彩的監管機制,使其與合法的足球博彩和獎�閉※吨j概一致。」主要建議包括:

* 就賽馬博彩設立發牌制度。
 
* 擴大現時足球博彩及獎券事務委員會的職能,包括就賽馬博彩的監管事宜向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供意見。

* 訂明民政事務局局長可在適當時候發出業務守則,以便就發牌條件的某些範疇制定詳細指引。

  何志平說,改革賽馬博彩稅制度並非鼓勵香港市民賭博。

  他說:「我們會在發給馬會的賽馬博彩的牌照內,加入多項強制條件,防止未成年人士參與賭博或市民沉迷賭博。」

  他又說,馬會嚴禁接受未成年人士投注及提供賒帳投注,亦嚴禁向青少年派發彩金或提供回扣。有關的宣傳推廣活動也受限制,亦須採取適當的措施預防病態賭博行為。

  何志平補充說:「我們的建議力求在有效打擊非法賽馬博彩,以及回應公眾人士關注賭博活動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之間,取得平衡。」

  政府將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向立法會提交《2006年博彩稅(修訂)條例草案》。

完

2006年4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