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代表補選提名期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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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七日)就村代表補選提名期刊憲。七個村代表空缺將於下星期四(四月十三日)起至四月二十六日,接受補選的候選人提名。

  是次補選將為七條鄉村選出三個原居民代表和四個居民代表。

  參與原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必須是該原居鄉村的原居民,並已登記為該村的選民和通常在香港居住。

  至於居民代表補選的候選人則必須是該現有鄉村的居民,並在緊接提名之前的六年一直在該村居住,同時亦須登記成為該村的選民。

  所有的候選人必須是年滿二十一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多於一條鄉村參選,並獲得最少五名該村已登記的選民提名。每名選民只可提名一位候選人。

  提名表格將於全港各民政事務處的諮詢服務中心和民政事務總署派發,或從村代表選舉網頁(http://www.had.gov.hk/vre)下載。

  候選人必須在香港時間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或之前,親身向選舉主任(即所屬鄉村的民政事務專員)呈交提名表格。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說:「若有超過一名獲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在同一條鄉村參選,該村將會在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日)進行投票。合資格的選民將收到投票通知書,列明投票日期、時間及地點。」

  如有查詢,請致電二一五二 一五二一。





2006年4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