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管制職務移交地政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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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六年四月一日起,房屋署的寮屋管制及清拆職務將移交地政總署。而安置受政府清拆行動影響的居民的有關工作,則仍然由房屋署負責。

    在今次的移交行動中,現時房屋署編制內所有寮屋管制組及寮屋清拆組的人員均會移交地政總署。該兩組的總部將分別遷往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三樓及十九樓。該兩組的聯絡電話如下:

*  寮屋管制事宜:2231 3044
*  寮屋清拆事宜:2231 5573

    有關該兩組辦事處的電話可於二○○六年四月一日起瀏覽以下網頁  http://tel.directory.gov.hk/index_LandsD_CHI.html。



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