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天然氣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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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龍鼓灘發電廠的燃氣發電機組的使用率偏低,原因是天然氣燃料供應不穩定及本港的電力需求增長較預測為低。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中電正制訂為龍鼓灘發電廠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及貯存站的建議,當局在審批有關建議時會否要求中電採取措施確保天然氣的供應穩定,以免該項新資產閒置;若會,有關的詳情;若不會,原因為何;及

(二) 有沒有設立機制,日後當天然氣供應充足時,限制中電使用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較高的燃煤機組發電;若沒有,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香港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中電)自一九九六年起由海南崖城氣田經海底輸氣管道直接輸入天然氣供龍鼓灘發電廠使用。由於崖城氣田的存量預計只可維持供應至二○一○年代初,中電須獲得新的天然氣供應源以取代現時崖城的天然氣供應。為此,中電正計劃在香港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

  由氣田經管道直接輸送天然氣的系統通常來自存量有限的單一氣源,而液化天然氣系統則可由全球不同氣源採購。液化天然氣可由船隻從不同氣源輸送至目的地的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氣化後提供給用戶使用。因此,液化天然氣供應一般較管道天然氣供應更為可靠和穩定。

  中電現正就其擬建的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當中電就在香港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向政府提出具體建議,有關政策局和部門將會就環保、規劃、土地、能源供應等有關事項作出審批,經濟發展及勞工局亦會審核中電的供氣安排,以確保其天然氣供應穩定。

(二) 自一九九七年起,環保署已不再批准電力公司在香港興建新燃煤發電機組。此外,環保署於二○○五年八月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為中電青山發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續牌時,加入了排放總量上限的條款,以確保中電盡量使用天然氣發電,減少運作燃煤發電機組,將排放量減至實際可行的最低水平。環保署日後在為電廠的指明工序牌照續牌時,會根據當時情況,逐步收緊排放總量上限,確保中電盡量使用天然氣發電,以及盡快推行其他減排措施,以達致二○一○年的減排目標。

完

2006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