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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建造業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的東主和聘用清潔工人的僱主,當他們為工人提供梯子作為高空工作的支�M物時,必須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七日)說:「最近兩個星期先後發生兩宗涉及工人從梯子墮下死亡的意外。根據我們的初步調查,兩宗意外是與使用梯子進行高空工作時,採用不安全的工作習慣有關。」
發言人表示,僱主有責任向使用梯子的工人提供所需的安全資料、指導和訓練,亦須提醒工人在使用梯子時避免採用不安全的工作習慣,以減低工業意外的風險。
適當的安全措施包括:
- 在切實可行範圍內使用工作平台代替梯子;
- 選擇合適的梯子(包括足夠的長度)以切合該項工作的需要;
- 在開始工作前確保梯子是擺放在堅固及水平的地面上;
- 將梯子緊繫在穩固的裝置上,或指派另一工人扶穩梯子,以確保其穩定性;
- 在工作期間保持至少一隻手扶在梯子上;
- 避免在梯子上搬運或提舉重物;
- 當由一個工作位置移往另一個新工作位置時,工人應先從梯子下到地面,才搬移梯子往另一個工作位置;及
- 定期檢查梯子的狀況。
發言人說,工人使用梯子時應避免以下不安全的工作習慣:
- 在工作時沒有將手扶在梯子或其他安全支持點上;
- 從梯子上過分伸展身體以進行工作;
- 工人雙腳跨在人字梯上,並用腳力將梯子由一處移至另一位置;及
- 使用梯子進行性質複雜或時間長的工作。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和《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以及《建築地盤(安全)規例》已對梯子的安全使用有所規管。承建商、東主和僱主如沒有遵從法定的安全要求,可被即時檢控,或被勞工處發出「敦促改善通知書」或「暫時停工通知書」。
勞工處已印製《裝修工程安全指引》、《樓宇清潔業工作安全簡介》和《工作安全-梯子及升降工作平台簡介》,就有關梯子的安全使用提供實務指引。這些刊物可在勞工處各分區辦事處免費索取,亦可於勞工處網頁(網址: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tent2_3.htm)下載。
有關職業安全的查詢,可致電職業安全及健康電話諮詢服務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
完
2006年3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