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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公眾殮房事故的獨立委員會今日(三月二十三日)公布調查報告,委員會的結論是事件主要涉及人為過失,事件中一名90歲男子的遺體,被另一名死者的家屬誤領及遭火化。
事故於3日7日公布後,壎芵p署長林秉恩醫生委任三人委員會徹查原因及建議改善措施,以防日後再度發生同類事故。
委員會由尹志強先生擔任召集人,成員則為邱可珍女士及張玿于女士,他們本身均是私人機構或志願機構的高級行政人員。
尹志強在今日的記者會上表示,委員會發現有殮房職員把遺體交予家屬前,沒有依循既定的工作指引辨別遺體。
他說:「他們其後將另外一具遺體移至另一貯存格,並將用以辨認身分的手帶丟掉,企圖掩飾事件。」
委員會亦注意到公眾殮房就接收、辦認及讓家屬領回遺體的程序,設有一套清晰的工作指引。
委員會在報告內,建議在多個範疇實施一系列的短期及中長期改善措施,包括:
* 殮房的人手安排
* 殮房員工的培訓和監管
* 遺體的身分辨認
* 改善殮房及殯殮設施
壎芵p署長林秉恩醫生表示全面接納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和建議,並且感謝委員會於短時間內不辭勞苦地完成調查,並作出實用可行的建議。
林醫生向受影響的兩個家庭致歉,並理解他們的哀痛和事件為他們帶來的種種不便。
他補充說:「壎芵p的同事一直與兩個家庭保持緊密聯繫,尤其是親人遺體遭錯誤火化的家庭,以提供協助。」
林醫生說壎芵p致力實施報告內的所有建議措施,以預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署方正在實施報告內的短期措施,以改善公眾殮房的運用。
此外,壎芵p於事件發生後已採取即時措施,包括提醒醫護職員加強監督促及監管員工遵照殮房運作守則工作。
署方亦再度向公眾殮房所有員工講解有關工作指引,及提醒他們將遺體交予其家屬前,必須小心複查每具遺體的身分。
員工並需要求家屬於認領遺體前,須親眼辨認遺體及核實遺體的手帶資料。
林醫生表示署方根據委員會的調查結果,正考慮向有關的殮房職員採取紀律行動。調查報告副本會送往律政司及警方,以徵詢他們的意見。
完
2006年3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