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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五年第四季涉及外發中國內地加工貿易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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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統計處今日(三月二十一日)發表的統計數字,二零零五年第四季輸往中國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9%是作外發加工用途;而在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和轉口貨品中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比重分別是56%和38%。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的貨品中有66%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同期,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80%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二零零四年第四季輸往內地的出口中,涉及外發加工的相應比重分別佔整體出口貨品45%、港產貨品64%和轉口貨品44%。另外,從內地進口貨品及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涉及外發加工的相應比重分別為76%及79%。

二零零五年全年計,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8%是作外發加工用途;其中輸往內地的港產貨品的百分比是56%,輸往內地的轉口貨品的百分比是38%。另一方面,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66%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同期,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9%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相應來說,二零零四年全年計,整體出口貨品中有43%是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其中港產貨品中的百分比是66%,轉口貨品中的百分比是43%。從內地進口貨品中則有72%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9% 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

以貨值計算,二零零五年第四季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1,064億元是作外發加工用途,較二零零四年第四季下跌1%。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港產貨品為71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4%,而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轉口貨品則有992億元,下跌2%。同期比較,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1,859億元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下跌2%。另一方面,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1,978億元的貨品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上升6%。
       
二零零五年全年計,輸往內地的整體出口貨品中有3,885億元是作外發加工用途,與二零零四年同期比較,上升不足1%,而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貨品中,港產貨品有251億元,上升1%,而轉口貨品估計為3,634億元,較上年同期上升不足1%。同期比較,從內地進口貨品中有6,920億元是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上升5%。另一方面,原產地為內地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中,有7,566億元是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製造,上升10%。
       
二零零五年第四季及全年的估計數字與二零零四年同期比較之變動概列於附表。
       
有關外發內地加工貿易的資料,是從政府統計處進行的抽樣統計調查所得。在這項統計調查中,輸往內地作外發加工用途的出口貨品,是指那些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的原料或半製成品,經加工後成為製成品,並以合約安排再進口香港。從內地進口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的貨品,是指那些加工後進口本港的貨品,其中全部或部份原料或半製成品是以合約安排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原產地為內地而涉及外發內地加工,並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是指那些經香港轉口的製成品,其中全部或部份原料或半製成品是以合約安排從香港或經香港出口往內地加工,而加工後的貨品再進口本港。

在使用統計數字時,須留意從內地進口與外發內地加工有關的貨品,以及原產地為內地而曾經安排在內地加工,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的貨值和所佔比重,是指整件涉及外發內地加工貨品的貨值,而非單指外發內地加工的增加價值。

這項統計調查的所需資料,是由從事與內地貿易的機構所遞交的報關單、以及從原產地為內地而經本港輸往其他地方的轉口貨品的報關單抽取樣本,然後向有關機構進行訪問而收集的。所有進口及出口貨品(不包括轉運及過境貨物),不論是否涉及外發加工貿易,都記錄為對外貿易。而這項統計調查的結果有助於對香港與內地貿易的性質進行更精確的分析。在這方面,統計調查的結果可視作經常貿易統計的有用補充資料。  
       
這項統計調查更詳細的結果將刊於二零零六年三月版的《香港對外商品貿易》,售價每本71元,可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底在以下地點購買:香港灣仔港灣道十二號灣仔政府大樓十九樓政府統計處刊物出版組(電話:2582 3025)。

互聯網用戶可到網上「香港統計數據書店」(http://www.statisticalbookstore.gov.hk)購買,亦可在政府統計處網站下載郵購表格,並於填妥後寄回辦理(http://www.censtatd.gov.hk/chinese/prod_serv/forms_index.html)。

查詢有關這項統計調查結果,請與政府統計處貿易統計調查及研究組聯絡(電話:2582 5503)。



2006年3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