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致力維護人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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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紐約時間三月二十日)在香港參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提交的第二次報告的審議會上,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表示,香港特區政府致力維護人權。

  審議會分兩日進行。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在審議會開幕致辭時向委員會重申,香港特區政府會以堅定的決心和努力保護人權。

  她說︰「在香港,人權和自由在憲法上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同樣受到《基本法》保障的法治和司法獨立,也為人權保障奠定了穩固的基礎。」

  在政制發展方面,林鄭月娥向委員會重申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強調立法會的選舉制度並無違反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條文。她指出英國政府於一九七六年把公約延伸至適用於香港時就公約第二十五條(丑)款所作的保留條文,而該保留條文在香港回歸中國後繼續適用。林女士補充說,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將按基本法規定,根據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發展。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適用於香港而又附有提交報告責任的六條國際人權公約的其中一條,該公約於一九七六年延伸至用於香港。《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並通過香港特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香港特區於一九九九年提供其首次報告,而人權委員會亦於同年審議了該份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張義山大使於是次審議會上,介紹了香港特區政府代表團。特區政府的十人代表團由林鄭月娥率領,成員包括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以及律政司、政制事務局、保安局和民政事務局的代表。

  人權委員會在二零零五年一月收到香港特區政府提交的第二次報告,並於去年十二月向特區政府發出有關的問題清單,以取得進一步的資料。在今明兩日舉行的審議會上,委員會會就問題清單所涉及的事宜與特區政府代表進行討論。

  香港特區參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提交的第二次報告,以及特區政府對問題清單的詳細回應,已上載到民政事務局的網頁(網址︰
http://www.hab.gov.hk/tc/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reports.htm,供市民參閱。



2006年3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6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