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事務管理局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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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放:

  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在今日(三月十八日)的會議上,知悉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根據《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條例)第11條的規定,行使獲授權力,在二零零六年二月審理了55個個案(涉及73宗投訴),其中5個個案(涉及9宗投訴)屬於輕微違規,29個個案(涉及43宗投訴)屬於理據不足,餘下21個個案(涉及21宗投訴)則不屬條例第11條的管轄範圍。欲知詳情,請瀏覽廣管局網頁:www.hkba.hk。



2006年3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3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