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博彩稅條例》下的上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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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已根據《博彩稅條例》再度委任上訴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任期由二零零六年三月十日起,為期兩年。
根據《博彩稅條例》,委員會的職能是就足球博彩及獎券活動持牌人針對以下事宜提出的上訴作出裁定:
(一) 修改該牌照的條件;
(二) 向該持牌人施加罰款;或
(三) 撤銷該牌照。
王沛詩太平紳士再度被委任為上訴委員會主席。王女士是一位執業大律師,現為消費品安全條例上訴委員團副主席。她亦是大律師公會海外大律師資格委員會成員。
行政長官亦再度委任以下四位人士出任委員會委員:
(一)張超凡先生
- 會計師
(二)馮敏威先生
- 中學校長
(三)劉佩�k女士太平紳士
- 本地大學副教授
(四)湯棋淯女士
- 執業大律師
有關的委任公告於今日(三月十日)刊登憲報。
完
2006年3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