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勒索案事主請與警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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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三月九日)呼籲曾經被勒索而未有報案的市民與警方聯絡。
警方在油尖區接到兩宗以類似手法勒索的案件後,作出上述呼籲。
第一宗案件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發生,一名六十六歲男子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幢大廈的電梯大堂被另外一名男子潑黑色漆油,事主其後收到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電話,表示正調查他的案件。
事主翌日收到第三名男子的電話,向他勒索二百萬元,否則會傷害他或他的家人,經商討後,事主同意付出三十萬元。
事主立即致電該名「警務人員」,該名「警務人員」�茈L遵照賊人指示付款,同日將款項放進旺角道一個垃圾箱內,並於稍後證實賊人已收到款項。
事主其後覺得有可疑,於是在十一月二十四日報警,案件由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接手調查。
警方於今年二月收到另一宗以類似手法勒索的報案,一間位於尖沙咀金巴利道的賓館於二月二十日被一名男子將紅色漆油潑在大門上。
翌日,七十三歲的賓館女東主收到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電話,表示已接手其案件。事主覺得其身份有可疑,於是向警方報案。
油尖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正跟進調查案件。
警方呼籲巿民遇到類似情況時,必須提高警覺,如有受害人未有報案的話,請致電二七三一七二四○或二七三一 七三一九與調查人員聯絡。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六號
完
2006年3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