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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今日(三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吳靄儀議員提出「家庭暴力」動議辯論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多謝吳靄儀議員提出這項動議辯論、梁家傑議員、蔡素玉議員、何俊仁議員、張超雄議員提出的修訂,以及剛才多位議員就蚅傢D所提出的意見。
家庭暴力是一個大家都關注的社會問題。一直以來,政府致力做好預防和處理家庭暴力的工作,並且不斷採取多方面的改善措施,打擊家庭暴力問題,並加強為受害者提供的服務和協助。因此,政府對今天動議辯論題的大方向是支持的,而就具體建議而言,我們會繼續用積極、務實的態度去處理,很多的工作其實已經落實或正在籌劃中,對於一些會對社會帶來深遠的影響的建議,則需要小心考慮,並讓社會有機會進行更深入的討論,以尋求各方面的共識。
行政長官在去年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重申了政府絕對不容忍家庭暴力的立場和政策。社會福利署(社署)、警方和有關部門會竭盡所能跟進每一宗所知的個案,並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和需要,採取最合適、最專業的處理方法。剛才幾位議員提到「向晴軒」、二十四小時支援服務及體恤安置服務,我們是有的。如果大家提出的意見可以改善服務,我們絕對接受。
任何涉及刑事罪行的家庭暴力個案,警方會按照一貫的宗旨,秉公執法和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証據就會提出起訴。
我們亦會透過其他方法去幫助受害人和有關的家庭。政府一直採取三管齊下的策略,為受害人和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系列的預防、支援和輔導服務,包括經濟和房屋方面的協助,同時亦透過加強地區的工作,及早識別有問題的家庭,盡早介入。我同意議員提及鼓勵鄰居及其他家庭成員參與協助。
家庭暴力數字方面,剛才議員提到社署和警方在過去一年有關家庭暴力個案的統計數字都錄得了大幅度的增加,顯示家暴問題有日趨嚴重的情況。
我認為社會應該用一個較為客觀的態度來看這些統計數字的升跌。
數字上升,固然反映家暴問題仍然需要我們關注,但另一方面,警方自二○○三年一月已加強把個案轉介社署跟進的機制,以便社署能夠及早提供介入和輔導服務。同時,社署亦積極加強公眾宣傳和提升家庭暴力意識的工作。數字上升,亦可以反映宣傳和預防工作漸見成效,有更多人願意舉報家庭暴力事件,及有更多家庭暴力受害人願意求助。
事實上,自二○○四年至今,我們已採取積極措施和投放更多資源,支援及強化家庭的功能以及處理家庭危機問題。當中包括於去年四月在天水圍增加一隊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即重案組),增加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的社工人手,加強臨床心理支援服務,加強對婦女庇護中心的支援,增加兒童院和寄養服務名額,加強有關預防家庭暴力的公眾教育和為社工及專業人員提供的培訓等等。
此外,社署、警方和其他相關政府部門亦積極跟進「天水圍家庭服務檢討小組」提出的二十五項建議。檢討小組在二○○五年八月發表的進度報告中,對政府已就大部分建議採取跟進措施表示滿意。
除了跟進上述報告之外,社署和該署所委託的社會服務機構,已籌備在今年三月試行一項新的施虐者輔導計劃。同時,我們亦已擬訂計劃,協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士了解自身的權利、法律提供的保障,和政府的支援服務,並鼓勵他們盡早尋求協助。
另一方面,立法會在福利事務委員會下亦成立了處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和政府商討改善處理家庭暴力的策略和措施,期間亦邀請了不同團體提出建議。政府在作出改善措施時,亦有參考團體所提出的建議。
上述所取得的工作進展足以反映政府十分重視家庭暴力的問題,並積極完善為家暴受害者的服務和支援,這些努力是不能抹煞的,應該予以肯定。
在法例方面,感謝幾位法律界議員提出的意見。現時已有一系列法例處理家庭暴力。涉及刑事成分的家庭暴力,和其他暴力行為一樣,主要以《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以及《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 處理。根據這些條例,較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民事方面,政府正在檢討《家庭暴力條例》,並會仔細考慮各界的意見,包括立法會議員、法律改革委員會、社署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的虐待兒童和虐待配偶顧問研究報告、香港律師會、婦女事務委員會和其他社會服務和婦女團體。我們希望能綜合各界的意見,制訂出適合香港情況和需要的政策。
我認為在考慮修例的問題上要採取務實的態度,顧及對整個社會和法律架構的影響。政府初步意見認為現行的《家庭暴力條例》有可作改進的地方,例如考慮把《條例》的範圍擴大,涵蓋前配偶或前同居者;延長強制令的有效期;以及讓法院可在信納施虐者曾導致受害人的身體或精神/心理受傷害╱創傷的情況下,在發出強制令時可附上逮捕權書(power of arrest)。
政府留意到部分其他的建議較具爭議性,例如將條例涵蓋範圍擴展至同性別的同居者、以及容許十八歲以下兒童單獨向法院申請禁制令等,政府需再作仔細研究。
政府期望能在今年下半年完成檢討,然後作出修例的建議。
在法律服務方面,法律援助署一直都有為有需要而又合資格的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我們認為有部分建議值得相討。梁家傑議員提到設立專責處理家庭暴力的法庭。從概念上來說,有幾方面是需要政府更深入研究,例如:
* 建議的家庭暴力專責法庭與現行架構是否可以配合,以及如何配合,尤其是如何令到法庭可同時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民事和刑事程序;
* 是否有需要修改法例令到法庭能有法定權力,用非刑法的方法去協助受害人,或者幫助到執法機構和社會服務機構去作出適當的跟進和轉介;以及
* 建議對所有相關部門帶來的財政影響。
剛才議員提到英國的經驗,值得我們詳細參考。
家庭暴力是一個複雜和涉及多範疇的問題,成立家庭暴力專責法庭是否就可以解決問題呢?政府還需小心、深入研究這個建議、並會繼續從多方面、多角度的策略去處理家庭暴力的問題。
張超雄議員建議設立跨部門中央協調機制,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社署署長現時擔任兩個中央機制(即關注暴力工作小組和防止虐待兒童委員會)的主席,以加強跨專業、跨部門協作,亦有一定的成效。政府進行了檢討,並初步建議將兩者合併成為一個委員會,向政府提供意見,並由一名非官方委員出任主席。我們會繼續與現行兩個小組和委員會討論有關建議。
要講講和社會各界協作。家暴問題成因複雜,涉及多個範疇,要更有效處理和預防家暴的問題,政府和社會各界必須共同合作。
現時,在家暴受害人當中,有超過八成半是女性。很多研究都顯示家暴的成因,是基於對兩性權力、地位不平等觀念,這些錯誤的觀念是需要社會一同去糾正的。今天適逢是「三•八」國際婦女節,讓我向所有女性致敬。我亦希望所有人不論男女,都能參與一同推廣性別平等意識。
我記得去年三•八當日亦有一個問題關於婦女,特別是性別主流化。在那個問題後有一個建議,就是希望和議員溝通多些了解性別主流化的問題。我們亦都做了一個研討會,邀請立法會議員參加,很可惜只有三位參加,而其中有兩位是婦女。
我很高興婦女事務委員會-作為負責婦女事務的中央機制-在今年初發表了報告書,就處理家暴問題提出了一個社會共同協作的策略。一如婦委會的建議,政府固然有責任不斷改善處理家暴的政策和措施,但社會各界,包括社區,都可以擔當一個重要角色,在不同位置共同協作,令預防家庭暴力的工作更有效和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家庭提供更好的支援。
預防勝於治療,重建家庭價值、加強家庭支援、建立社區支援網絡,及早為極需幫助的家庭提供協助,是政府來年的施政目標,就像我們不是單在河下救起遇溺的人,而是教懂所有在上游的人游泳。在新的財政年度,我們將增撥資源及善用社區資本,加強家庭教育,並推行家庭支援計劃,主動接觸沒有尋求協助的家庭,及早介入處理他們的問題和提供支援服務。
但我想強調,政府提供政策、法律、服務、宣傳方面的支援,但每一個人都有責任維繫家庭、與家人建立和諧的關係、學習如何面對逆境、管理自己的情緒等。
主席女士,政府會繼續致力打擊家暴問題,並和社會上不同界別人士共同協作,為建立和諧家庭、和諧社會而努力。
完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