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潔工人因使用虛假單程證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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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三月八日)稱,一名清潔工人因安排她的姪兒以一張虛假的單程證來港,被判入獄六個月。
葉改珍,46歲,較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旅行證件的控罪。
調查顯示,被告陪同她的姪兒以一張載有她的親生兒子名字的單程證來港。在申領身份證時,入境處紀錄顯示被告的親生兒子其實於多年前早已來港定居。
被告承認該名內地小童其實是她的弟弟的一名兒子,內地機關亦證實被告並非該小童的生母。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士使用虛假旅行證件均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及入獄十四年。
完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