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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聯同其他世貿成員就開放服務貿易向目標市場提交集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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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香港聯同其他有共同目標的世界貿易組織(世貿)成員,在過去數日就進一步開放不同的服務貿易領域向目標市場提交八項集體要求。

  新一輪的服務貿易談判於二○○○年展開。在市埸准入的議題上,世貿成員以提交「要求及承諾建議」的形式進行有關談判。去年十二月通過的《香港部長級會議宣言》訂明,除了以雙邊方式進行「要求及承諾建議」的談判外,該等談判亦應以諸邊談判的方式進行;世貿成員並應在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後,盡快向其他成員提交集體要求。

  政府發言人說:「為了進一步拓展香港有出口利益及潛力的服務領域,自去年十二月完成世貿第六次部長級會議後,我們與其他和香港有共同目標的成員緊密合作,為我們的重點服務領域制訂集體要求。」

  他說:「我們與夥伴共同制訂了八項涵蓋香港所有重點服務領域的集體要求,並已於過去數日向我們的目標市場提交了這些要求。」

  發言人續說:「我們預期諸邊談判的方式可以集合成員的共同力量,共同拓展更多目標市場,並讓各成員可以更有效地運用資源,尤其是小規模代表團如中國香港。」

  《香港部長級會議宣言》規定收到要求的成員須考慮有關要求;而成員應就有關要求組織諸邊談判,讓所有成員都能參與其中。首輪討論各項要求的諸邊談判,將於今個月稍後時間舉行的世貿服務貿易會議中進行。

  中國香港就進一步開放服務貿易參與的八項集體要求概述如下-

  * 六項涵蓋不同服務行業的集體要求,包括:

    -  視聽服務(由6個成員提交予28個成員);
    -  電腦及相關服務(由17個成員提交予16個成員);
    -  金融服務(由10個成員提交予21個成員);
    -  物流服務(由7個成員提交予34個成員);
    -  海運服務(由13個成員提交予26個成員);及
    -  電訊服務(由10個成員提交予24個成員)。

  * 一項涵蓋以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模式(即模式一和二)提供若干指定服務的集體要求(由10個成員提交予20個成員) 。

  * 一項有關成員現時維持的最優惠國待遇豁免的集體要求(由10個成員提交予16個成員)。

  有關上述集體要求的詳細資料已刊登在工業貿易署網頁(http://www.tid.gov.hk/tc_chi/trade_relations/tradefora/wto_servnegot.html)。

  鑑於服務貿易對香港的重要性,政府極為重視本輪的世貿服務貿易談判。根據《香港部長級會議宣言》為於二○○六年年底完成的服務貿易談判訂下的時間表,我們預期服務貿易談判在本年內會更趨積極。

  為了就漸趨積極的服務貿易談判作好準備,以及確保能充分代表香港整體的利益,政府會於短期內開展另一輪公眾諮詢,邀請社會各界,包括商會、商業機構、業內人士、民間組織及公眾等就中國香港與貿易夥伴有關開放服務貿易的範疇,提供意見。

  對現正進行的服務貿易談判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透過傳真(2390 7479)或電郵(mdiv1@tid.gov.hk),將意見送交工業貿易署多邊貿易部。



2006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