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東涌、荃灣及深水�鶨~民受地產代理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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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一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

問題:

  東涌、荃灣及深水�黤它a區的居民經常受到地產代理滋擾。不時有地產代理在該等地區的行人通道出入口推銷新樓盤,對行人帶來不便,更有不少人在馬路上攔截車輛並敲打車窗以吸引車內人士的注意,因而威脅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亦有地產代理因搶客而在公眾地方發生衝突,影響社會安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當局接獲關於地產代理在街道推銷物業,對市民構成滋擾的個案數目;及

(二)有否計劃加強監管地產代理在公眾地方推銷的手法(例如在地產代理牌照加入條件,以規限他們在街道進行推銷活動),以減少他們對市民的滋擾;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監管局」)是根據《地產代理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機構,負責執行對地產代理的資格考試、發牌及規管制度,並確保從業員能夠依法提供地產代理服務。地產代理持牌人必須遵守監管局發出的操守守則和執業指引,違規者可以受到監管局的紀律處分。我就問題的兩個部份回覆如下:

(一)在過去3年,監管局接獲有關地產代理被指在公眾地方推銷樓盤時對公眾構成滋擾及/或涉及行為不檢的投訴個案數目如下:

表一
年份 數目
2003 10
2004 9
2005 9
註:表一的數字是根據收到投訴的日期計算

  監管局就證實嚴重違規個案,行使了紀律制裁權,暫時吊銷有關地產代理的牌照數目如下:

表二
年份 數目
2003 5
2004 7
2005 11
註:表二的數字是根據紀律處分的日期計算

(二)監管局非常重視新樓盤銷售點的秩序,以及地產代理在公眾地方推銷新樓盤時的運作情況。由於過去一年發展商推出新樓盤的數目上升,因此,監管局已加強巡查新樓盤的銷售地點及其鄰近地方,以減少地產代理在推銷過程中對市民造成的滋擾。在2005年,監管局進行了九百多次巡查,較2004年的巡查次數增加一倍。在巡查期間,若察覺到地產代理行為不當(例如在馬路上攔截車輛,或地產代理聚集在地鐵或九鐵乘客通道附近攔截乘客,因而可能違反有關當局的附屬法例),監管局職員會設法予以制止(包括在去年即時當場發出共千多次勸喻/警告,阻止了當時有關滋擾行為)。假如情況嚴重,監管局會通知警務處。同時,監管局經常向有關發展商提出建議,以改善銷售安排和秩序。有個別發展商作出相應安排,加強樓盤的銷售秩序。

  在現行的機制下,地產代理持牌人必須遵守監管局發出的操守守則和執業指引。監管局可按照該等守則和指引,對在推銷新樓盤時向公眾造成滋擾或有不當行為的地產代理,按照《地產代理條例》作出紀律處分,處分的方式可以包括暫時吊銷牌照、撤銷牌照等。在執行監管工作及紀律行動時,監管局須得到地產發展商、消費者等各方面的配合。監管局與消費者委員會將會更緊密合作,加強社區教育。

  在馬路上攔截車輛並敲打車窗等做法,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是嚴重的違規行為。現時情況必須改善,以保障公眾利益。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將與監管局、香港地產建設商會、警務處進一步研究改善防止該等行為的方法。監管局亦會按執業指引,繼續要求地產代理公司須在新樓盤的銷售點加強員工的管理,防止滋擾行為;倘若地產代理公司管理層被證實未有履行責任,監管局會行使紀律制裁權。

完

2006年3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