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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收回大角咀土地以進行市區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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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總署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宣布收回位於大角咀洋松街/松樹街和杉樹街/晏架街的土地,以便市區重建局(市建局)進行兩項重建計劃。

    該兩項重建計劃為市建局二○○四至○五年度業務計劃內的項目,其推行有助更新有關的舊區,以及改善區內居民的居住情況。

    有關重建計劃需要收回合共八十三個私人土地業權(其中三十六個位於洋松街/松樹街,四十七個位於杉樹街/晏架街)。有關土地均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並會於收地公告張貼日起計三個月後復歸政府所有,受影響業權的詳情今日刊載於政府憲報。

    合資格的住宅物業業權人除獲得法定補償外,還可按情況獲發特惠「自置居所津貼」或「補助津貼」。

    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可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提出申索,若未能透過協議解決,有關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因提出申索而合理引致的專業人士服務費可獲政府發還。至於合資格的商戶則可選擇特惠津貼,以代替因商業損失或受滋擾而作出的法定補償申索。

    合資格的住宅住戶可獲安置安排,或選擇特惠現金津貼以代替安置安排,而有關的安置單位則由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或市建局提供。

    收地工作完成後,政府會把該兩幅土地,面積分別約二千一百七十六平方米及二千三百平方米,以象徵式地價批予市建局進行重建。

    該兩項重建計劃有助改善有關地區的整體環境,有關地段可作混合用途發展,現時建議是主要用作住宅發展,而低層則作商業用途。



2006年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