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旅客因涉及假身份證案件被囚
***************
***************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表示,第二名企圖以偽造香港身份證經e-道入境的內地人士,成功被起訴及判監。
二十四歲的男被告沈文源,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的控罪,被判入獄十二個月。
被告承認他在深圳透過一名中間人,以人民幣一百元購買該張載有其個人資料的偽造智能身份證,以方便他在香港尋找工作。
於本年二月二十日,被告從內地經羅湖管制站入境時,企圖使用該張偽造身份證在e-道辦理入境手續,由於他未能通過e-道,入境管制人員逐上前了解事件,因而揭發被告使用偽造身份證,並將他拘捕。
昨日(二月二十一日),一名內地人士因嘗試以偽造身份證使用e-道過關而被判囚,為首宗同類個案。兩宗被本處成功偵破的個案,足以證明智能身份證及e-道系統的保安嚴密。入境處發言人強調:「任何的偽造證件均不能經e-道辦理過關手續。」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偽造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及監禁十年。
完
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