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為求助港人盡力提供可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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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森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一名資深新聞工作者自去年在內地遭當局實施監視居住後,至今已有九個月,但仍未知何時才會完成法院的審訊,因而回港無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上述個案的最新進展情況,包括有關的控罪、審訊處理程序及涉案人是否獲得內地律師協助;及

(二) 涉案人的健康情況?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為保障個人私隱,特區政府不會透露個別個案的詳情。

  特區政府非常關注有關個案,我們一直與當事人家屬保持聯絡,並已經向中央政府反映家屬的要求和申訴。

  我們會繼續與當事人家屬保持聯絡,盡力提供一切可行的協助。我們亦會與內地有關當局聯繫,把任何最新的消息通報家屬。

(二) 為保障個人私隱,特區政府不會透露個別個案的詳情。



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