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一題:勞資審裁處處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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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千石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三年:
(一)勞資審裁處每年接獲的案件所涉及的申索總額,並按申索項目列出分項數字;
(二)勞資審裁處每年完成審訊的案件所裁決的申索總額、這些案件由入�韝擐僂f結平均需時多久,以及按申索人從事的行業和職業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勞資審裁處的調查主任就申索案件進行外勤調查的次數,以及按原因列出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女士:
議員的提問涉及由勞資審裁處處理的案件數字。經諮詢司法機構後,現答覆如下:
(一)於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五年入稟勞資審裁處之案件所涉及的申索總額分別為12.12億元、10.35億元及9.79億元。上述數字並不包括有待評估申索金額的申索。司法機構沒有備存按申索項目劃分的分項數字。
(二)於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及二零零五年由勞資審裁處裁斷的款額分別為7.06億元、4.88億元及3.35億元。在這三年內審結的申索(包括已和解、撤回及移交的申索),由入稟日至審結的平均時間分別為49、45及41日。司法機構並沒有備存按申索人行業及職業劃分的分項數字。
(三)在過往三年,勞資審裁處的調查主任無須就任何申索作出實地調查。
完
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