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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寶田h的單位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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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本人接獲屯門寶田h居民及該區區議員的投訴,指寶田h原本用作臨時居所,設施因而一直不完善,例如居住單位內的廁所狹窄,以致成年人只能側身進入廁所及難於在廁所轉身。然而,由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正逐步將寶田h轉為出租公共屋h(「公屋」),現時的居民因而將要長期在該屋h居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寶田h的整體出租率,以及屋h內出租公屋單位及中轉屋單位的數目和入住率分別為何;

(二)房委會及房屋署會否撥款改善寶田h的設施,包括將現時的廁所提升至標準規格及增加屋h內的兒童及康樂設施等;及

(三)若房委會及房屋署不會撥款改善寶田h的設施,會否考慮為入住寶田h的人士提供租金優惠,以作補償;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現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由於過去數年實施多項措施,包括將輪候公屋時間維持在大約平均三年和放寬受寮屋清拆影響人士的安置準則等,社會對中轉房屋的需求下降。為善用公屋資源,房屋委員會於2004年6月決定把當時入住率僅得五成的寶田中轉房屋,在提升保安設施後轉作租住屋h,取名寶田h。截至2006年1月底,在寶田h的8 736 個單位中,3 907 個為公屋租戶,2 394 個則是以暫准租用證入住的中轉租戶,入住率為72%。其餘空置單位會繼續以租住公屋形式編配。

(二)寶田h的單位設備齊全,h內設施與一般公共屋h相若,包括球場、兒童遊樂場、青年中心、健身場地、幼稚園、商場及街市等。寶田h現有的兒童及康樂設施符合規劃標準,因此房屋委員會沒有計劃增添此類設施。

  寶田h改作公屋單位後的編配標準,是以既定的公屋編配標準(即每人最少7平方米室內樓面面積)為依據。礙於設計所限,寶田h單位的廁所較為狹窄,然而,若要進行擴陽儭豸u程,便須更改樓宇的建築結構,但此舉並不合乎成本效益,亦不切實際。

(三)鑑於單位內廁所較為窄小,一些住戶可能感到不便,所以公屋申請人如拒絕接受寶田h的單位,不會被視作無理拒絕。房屋署仍會按一般做法,繼續向申請人作出另外最多三次的配屋建議。

  為反映單位的設計,寶田h公屋的租金維持於中轉房屋的暫准證費水平,月租由最低330元(室內樓面面積8.19平方米的一人單位)至最高1,130元(室內樓面面積28.28平方米的二至三人單位),是屯門及元朗區新建公屋的租金的95%。此外,寶田h的新租戶除獲得一般的十四天免租裝修期外,還可額外獲得一個月免租期的租金優惠,藉以吸引租戶。



2006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