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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三日,本人在中區皇后像廣場目睹工人以粗暴方式拆除掛在樹上的聖誕燈飾,因而折斷了不少樹枝和花朵,本人即時作出勸喻。由於在現場找不到負責人,本人其後向設置有關燈飾的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作出投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和旅發局有否派員監督懸掛和拆除這些燈飾的工作;若有,有否就承辦商損毀樹木而向他們作出警告;若否,原因為何;
(二)康文署和旅發局是否瞭解皇后像廣場附近一帶的樹木的受損情況;若然,結果為何,以及有否要求承辦商承擔有關的開支;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有何措施避免再發生類似的事件?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就對上三部分的問題,回應如下:
(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的皇后像廣場花園和遮打花園於二○○五年十一月九日至二○○六年一月十四日期間,借予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舉辦「2005香港繽紛冬日節」(冬日節)。在活動舉行期間,旅發局將場地佈置成為一個聖誕歡樂小鎮,並在搭建物及樹上掛上節日燈飾。「冬日節」的活動於一月二日全部結束,而拆卸搭建物及燈飾的工作則於一月三日進行。
旅發局聘用了承辦商,負責監督整個「冬日節」活動的場地設計、搭建、保養,以及拆卸工作,並在有關合約內訂定必須嚴格遵守場地的規例。如對場地原有建設或裝置造成任何破壞或損毀,必須負責賠償或進行修補。康文署也安排了職員巡視場地及監察有關搭建及拆卸的工作情況。
在巡視場地期間,康文署職員曾發現承辦商在拆除燈飾時損毀了一些植物。康文署職員已即時向承辦商發出警告,並要求旅發局加強監管承辦商的工作。旅發局亦即時警告承辦商,在拆卸工程時必須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場地的植物不受破壞。接到有關投訴後,旅發局亦即時再次派遣職員到事發地點視察及警告承辦商。
(二)在一月三日的事件發生後,旅發局及康文署均有派員詳細檢查有關樹木,檢查結果顯示該樹有數條幼枝折斷,但樹木的生長情況仍然良好。在整項拆卸工程完畢後,康文署聯同旅發局及有關政府部門進行了一次場地視察,發現有一些灌木損毀,康文署已根據借用場地的條款要求旅發局跟進,而旅發局正考慮向承辦商追究責任。
(三)為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日後在租借場地予團體舉辦活動時,康文署會要求有關團體加派人手監管活動的搭建及拆卸工程,避免植物及其他設施受到破壞。康文署亦會加強場地的巡視,以確保場地植物及設施受到適當的保護。
完
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