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就「公共廣播服務政策」議案致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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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公共廣播服務政策」議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我非常感謝各位議員就議案及修正建議提出許多寶貴意見。公共廣播政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我很樂意回應議員的發言和就一些重要的原則和建議,表達政府的基本立場及現階段的想法。

  上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已經詳細解釋了政府委任獨立委員會,全面檢討香港的公共廣播服務政策的背景和理據。我亦在上次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回答了議員的提問時,作了適當的補充,我不打算在此重覆。我認為立法會大多數議員,可能是全部的議員、傳播媒介包括香港電台,和社會大眾,是認同我們有需要檢討現時公共廣播服務的政策和就提供此類服務的合適安排作出建議。我希望所有關心這個檢討的議員及市民大眾細心閱讀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

(一)深入探討在香港的廣播市場中,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理據、其角色和公共目的,並評估所需的公帑及其他資源;
(二)釐定公共廣播服務就不偏不倚的編輯方針、節目政策和良好管治這幾個範疇,如何向公眾負責;
(三)釐定評估公共廣播服務效能的措施,和讓公眾參與評估的安排;及
(四)就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合適安排,提出建議。

  我不厭其煩地解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要清楚表明,這個檢討是全面的,涉及所有公共廣播服務的環節,包括政策、資源、管治、問責、具體安排等等。我現時最重要的責任,是支持委員會的工作,讓委員會可以了解各界人士,包括本港及海外對公共廣播服務有經驗的專家、以及香港社會各階層的意見。我有信心委員會會以專業、務實的態度考慮香港的整體利益,並向政府提出建議。因此,我不適宜在這階段就公共廣播服務的未來路向,提出太多具體建議,以避免不必要的揣測和誤會。

  我會主要就下列題目,回應議員的意見:

(一) 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
(二) 編輯自主;
(三) 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功能和責任;
(四) 建議設立公眾頻道;及
(五) 建議加快數碼地面廣播的發展。

維護新聞及言論自由

  香港是全世界最自由的城市,基本法有詳細的條文,保障香港市民各式各樣的自由,例如基本法第二十七條,清楚說明香港市民享有言論和新聞自由。自由是香港人安身立命的依靠,亦是香港安定繁榮的基石,特區政府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自由。所以,如果有人擔心檢討的結果會影響現時的新聞及言論自由,我可以清楚告訴大家,我有信心獨立的委員會是不會作出影響新聞及言論自由的結論,政府是絕對不會因為今次的檢討,作出影響巿民自由的決定;而每一個巿民,亦絕對不會容許我們視為生命的自由,包括新聞及言論自由,受到絲毫損害。但是,言論自由當然是任何人都有自由批評任何機構,包括政府,包括香港電台。

編輯自主

  在回應編輯自主這個題目前,我想再講清楚根據現時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與廣播處長的架構協議,香港電台編輯獨立。當然協議不只是這八個字,還包括許多條款,例如香港電台的職能和責任、廣播處長向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負責的事項,香港電台的使命和工作計劃的目標等等。我跟�茠熊o言,完全不是針對現時的香港電台,希望議員不會曲解或誤會,為了同樣理由,我是不會回應有關香港電台的意見或揣測,我只會回應王國興議員兩句話,就是我非常關注香港電台員工的福祉及合理權益,他們是不需要為今次的公共廣播服務檢討而擔憂。

  我認為在檢討公共廣播服務時,我們不應該迴避敏感的問題,反而要徹底尋根究底,聽取所有人的不同意見。例如有不少人認為為了保障編輯自主,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對編輯決定都是只能接受,不容批評,亦有人認為在公共廣播的框架內,編輯是不能自把自為。

  編輯自主的一般定義,是編輯處理報導、評論或節目應獨立於任何商業、政治及既得利益,無私地為社會服務,包括照顧小眾的興趣和需要。這個原則放入公共廣播服務的編輯方針內,完全沒有問題,是應該肯定的。

  但是除了要堅守「不偏不倚、準繩、公平」等一般原則外,行使編輯自主而作出的決定應否符合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和定位?而公共廣播服務系統應否設立一套問責機制,向公眾負責?

  有部份人士將編輯自主和節目政策混為一談,例如,基於編輯自主的原則,公共廣播服務提供者製作甚麼類型的節目,是不容外界討論。我希望指出節目政策和編輯自主兩者的關係。制定公共廣播服務的節目政策時,是要確保節目政策符合既定的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和定位。有了節目政策,公共廣播服務的提供者便可決定製作符合政策的不同類型節目,而製作人員應本�蚑s輯自主的原則,製作個別節目。節目政策是公共廣播服務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不少人認為由於公共廣播服務涉及公帑,因此其節目政策和優先次序應反映和貫徹它的公共功能和目的。外國的公共廣播機構近年重定節目政策,訂出各類型節目的明確比重指標時,將重點放在製作定位鮮明的公共服務節目上,包括新聞、時事、藝術文化、教育科技、歷史等,而娛樂成份重的節目則減少製作。另外一些地方的公共廣播機構是設有機制,使市民能參與決定整體節目的政策和優先次序,並評估有關機構是否有充分履行訂下的政策。我期望檢討委員會在編輯自主、問責機制和節目政策這些富爭議的議題上,充分諮詢不同人士的意見,作出符合香港整體利益的結論和建議。

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功能和責任

  在現今各式各樣廣播及新媒體服務湧現的環境下,國際上有多項研究探討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和定位。當中提到的問題包括:

* 在數碼世紀,應如何更新有關公共廣播服務的政策、架構和財政安排?
* 除了公帑資助外,公營廣播服務可否有其他財政來源?兩者比例如何?
* 除了公營機構外,可否容許商營機構參與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節目?兩者的關係如何?
* 公營機構應否運用公帑來製作已經有市場提供的節目?
* 如何能決定公共廣播服務的節目政策和優先次序?

  在不同地方,提供公共廣播服務有不同的模式,其功能亦會因應當地情況而有所差異。舉例來說,澳洲和紐西蘭的公共廣播服務機構需照顧土著社�蘆獄搨n,加拿大廣播公司須照顧法語社�蘆獄搨n和維護國家文化。所以,我們要仔細研究香港公共廣播服務未來的角色和定位,然後充分諮詢公眾。有許多人已經表達了對香港公共廣播服務功能的意見,包括支持一國兩制、推廣基本法、照顧小眾及弱勢社群的需要、解釋及推廣各項公共政策,捍衛香港的核心價值,促進社會和諧、加強港人對國家的認識等等。在今天,未有檢討結果時,政府不會就這個問題作出決定。但是我認為以上許多意見不一定是對立,可以包容共濟,相輔相成。

  不同地方有不同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安排,美國的公營廣播網(PBS)和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它們都是公共非牟利的的傳媒系統,由眾廣播機構組成。在英國,除了英國廣播公司(BBC),還有第四頻道,而第四頻道不會自行製作節目,而是委任三百多名獨立製作人製作節目。

  我提出以上的問題和事實,是想議員和社會大眾明白,香港現時公共廣播服務的角色、功能和責任,是需要全盤檢視,而世界各地的經驗,是值得我們參考的。當然,剛才議員提出了很多寶貴的意見,我相信值得委員會細心考慮。我希望在檢討過程中,各位議員會繼續向委員會提供意見。

公眾頻道

  有關設立公眾頻道的問題,政府在去年11月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出香港和外國的情況不同,在外國,設立公眾或社區頻道的目的,是補充全國性或區域性廣播服務的不足。與設有公眾或社區頻道的國家不同,香港只是一個面積很小的地方,傳統廣播服務亦有很多節目,方便市民發表和交換意見。不過,我樂意就公共廣播服務檢討的範圍內,考慮委員會對應否在香港設立公眾(或社區)頻道的意見。

數碼地面廣播

  政府已經在2004年7月公布了推行數碼地面電視廣播的框架。根據市場主導的原則,兩間電視台可自行選擇有關的技術制式,但必須於2006年年底前作出決定,並在2007年開始數碼廣播。

  在引入數碼聲頻/多媒體廣播方面,我們一樣是以市場主導為原則。當數碼聲頻廣播的前景較為清晰後,我們可考慮引入該服務。我們會繼續留意國際上的有關發展。有需要時,我們會進一步對各項相互競爭科技的前景進行研究,並基於最新的資料作出評估。在現階段,我們歡迎有興趣人士,採用預留給數碼聲頻廣播的頻段,測試新的技術應用。

總結

  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已經開展了工作。委員會會廣泛諮詢社會各界,包括立法會議員及一般市民。我重申,政府在這個檢討上,沒有預設的立場。我們為未來香港公共廣播服務的政策、角色和具體安排作出最後決定前,一定會充分考慮委員會的建議和確保有關決定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

  多謝主席。

完

2006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