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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當局制訂有效策略處理青少年罪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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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俊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最近有多名青少年因涉嫌犯行劫、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傷人等嚴重罪行而被拘捕,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11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被拘捕的青少年人數及其在所有被捕人士中所佔的百分比,並按他們涉嫌所犯罪行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 有否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以及青少年罪犯是否有年輕化的趨勢;若有研究,結果為何;及

(三) 有何措施遏止青少年犯罪?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二○○三至二○○五年青少年罪案的數字、整體罪案數字及所佔百分比,依罪案類別的分項數字列於附表。

(二) 當局一直有檢討就犯罪誘因(包括青少年罪行)作出的研究;並會在制定預防罪行和教育工作時作出考慮。這些誘因涉及個人以至社會層面。

  從附表的數字可以見到青少年罪行並沒有一個明顯上升的趨勢,也沒有顯示干犯這些罪行的青少年有年輕化的趨勢。

(三) 當局的策略是阻嚇初犯者及減少重犯。

  就青少年犯罪人士而言,警方推行了多年的警司警誡計劃。這計劃�茩囿�正督導而非法律制裁。根據青少年罪犯個人的福利需要,他/她在警誡後可被轉介至青少年保護組、社會福利署(社署)、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及社區支援服務計劃,接受跟進服務。

  針對十歲以下有違規行為的兒童,警方已與社署及教統局建立更直接的轉介機制加強支援措施;根據這些兒童的需要,警方會轉介他們接受支援服務。警方亦會向這些兒童的父母/監護人派發「青少年服務資訊單張」,及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將兒童轉介至青少年保護組跟進。

  此外,警方各區的反黑組及前線人員,亦會進行反罪惡行動,巡查學校附近的地方和青少年流連的場所,以遏止可能發生的黑社會活動,及減少學生受到青少年罪行的不良影響。

  在預防工作方面,當局採取了多機構共同參與的策略。例如:警隊的「中學聯絡主任」及「學校聯絡主任」專責與其負責的中小學的校方維持緊密的聯繫。另外,警方聯同教統局舉辦了「多元智能挑戰計劃」。至於警方推行了30年的「少年警訊」,亦是一項有效防止青少年罪行的計劃。

  當局會繼續留意青少年罪行這方面的趨勢,並會在有需時調整策略,以有效處理問題。

完

2006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