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添馬艦發展工程政府並無隱瞞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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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今日(二月六日)一則報章報道,指政府隱瞞一份建議在現有政府總部和美利大廈原址重建的「秘密報告」,政府發言人表示有關報道實屬誤導。

  發言人說:「有關政府未有向立法會及市民提供任何相關的分析資料,毫無事實根據。」

  「在整個與立法會諮詢及商議添馬艦發展工程的過程中,我們已就工程的理念、理據和考慮因素,向立法會提供詳盡資料。」

  「在二○○二年四月三十日向立法會提交的參考資料摘要文件中,政府解釋了有關在添馬艦舊址興建新政府總部大樓和新立法會大樓的決定,當中已就在添馬艦進行發展與在中區政府合署和美利大廈原址重建兩者作出比較,並提供資料。」

  「我們已特別指出,基於規劃概念、甲級寫字樓的供求情況、時間考慮和運作效率等因素,發展添馬艦較原址重建是更佳的選擇。採用添馬艦發展方案,與原址重建的方案比較,工程至少可以提早四年完成。」

  自九○年代初,政府已�茪漺M求解決中區政府合署及美利大廈地方不敷應用的方法。過去有關原址重建的研究顯示,原址重建中區政府合署雖然技術上可行,但這做法會受到明顯限制,特別是採用這方案須安排中區政府合署和美利大廈內的職員及辦事處遷移及暫時重置,這會嚴重影響政府總部的運作。

  施工地點的各種限制現也要考慮,其中包括現址所在有多株高齡樹木,保存具歷史價值的景物特色,例如要考慮保存聖約翰座堂、終審法院和炮台里一帶的休憩用地特色等。此外,原址重建的方案並未能解決立法會現時辦公地方不敷應用的問題。

  他說:「自從二○○五年十月公布重新開展添馬艦發展工程以來,政府一直就有關工程的詳情與立法會保持緊密聯繫。我們已經重申在添馬艦選址的理據,以及添馬艦選址較原址重建優勝之處。」

  就添馬艦發展工程的背景而言,一九九八年一月添馬艦首次被預留作興建新政府總部的用地。此後,添馬艦的土地規劃經過適當及法定的公眾諮詢和規劃程序,有關的分區大綱草圖至二○○○年獲得通過,添馬艦的土地用途一半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一半劃作「休憩用地」至今。

  政府的規劃目標,是將添馬艦用地發展為香港的主要社區公民設施地帶,計劃的基本核心項目由新政府總部大樓、新立法會大樓以及公眾文娛用地組成。

  發言人補充說,添馬艦發展工程有助解決政府總部和立法會長期面對的辦公地方嚴重短缺問題。建議的發展計劃會預留添馬艦的大約一半用地(面積為兩公頃)用作文娛用地,使市民得以舒展及共享海旁地帶。

完

2006年2月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