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販毒男子被判十四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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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七歲男子今日(二月二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販運毒品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十四年。
案情透露,毒品調查科的探員在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接近下午七時三十分,發現該名三十七歲男子在旺角廣華街一大廈內出現,於是立刻截停他。
探員繼而在該大廈一單位內檢獲二十六個膠袋內藏有共二十一點三一公斤氯胺酮。
他其後涉嫌販毒被落案起訴,今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判刑。
警方重申販毒乃嚴重罪行,干犯者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警方將不遺餘力打擊此類不法活動。
警察共公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完
2006年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