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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域旅遊有限公司倒閉事件(只發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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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代理商註冊處(下稱「註冊處」)今日(二月一日)接獲香港旅遊業議會(下稱「議會」)有關匡域旅遊有限公司(牌照號碼352400)倒閉的報告。註冊處在接獲報告後,即時作出了解。根據匡域旅遊有限公司負責人提供的資料,受影響旅客大約有210餘人,全屬參加到廣東省的短線旅行團,涉及金額約十六萬港元。註冊處及議會現正就有關事件作出跟進,並對受影響的旅客提供協助。

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受今次匡域旅遊有限公司倒閉影響的外遊旅客可於兩年內向旅遊業賠償基金(下稱「賠償基金」)申請最高相等於所付外遊費百分之九十的特惠賠償。

提出特惠賠償申請時,旅客須提供已蓋有印花的收據正本,顯示已就有關外遊旅行服務繳交相等於已付外遊費百分之零點三的印花徵費。受影響的旅客可以致電賠償基金秘書處(電話3151 7945)尋求協助,亦可到註冊處網頁http://www.tar.gov.hk/chi/public/index.html下載有關的申請表格。

對外遊旅客的保障制度

香港現時已設有一套保障外遊旅客權益的制度。為了保障外遊旅客的權益,政府在一九九三年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成立了旅遊業賠償基金,通過印花徵費的收入,賠償基金在旅行代理商倒閉時為受影響的外遊旅客提供最高相等於所付外遊費百分之九十的特惠賠償。根據該條例,旅行代理商須就每筆收到的外遊費繳付百分之零三的印花徵費。旅客在提出特惠賠償申請時,須提供印有印花的付款收據正本,顯示已就有關外遊旅行服務繳交相等於已付外遊費百分之零點三的印花徵費。

我們再次提醒市民在選擇外遊服務時,須光顧持牌旅行代理商,並檢查旅行代理商已繳付百分之零點三的印花徵費,以及在收據正本上蓋有印花,以確保在旅行代理商倒閉時獲得旅遊業賠償基金的賠償。



2006年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