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男子因串謀行騙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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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分別六十六及四十五歲的男子因串謀行騙罪名成立,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處入獄四年半及兩年半。
案情透露,兩名被告分別是一個證券集團及一間證券公司的前董事,它們均從事證券交易。
一九九八年五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一次例行巡查中,發現該證券集團償債能力及流動資金方面有嚴重問題。
當證監會進一步揭發,該集團的客戶在該集團的戶口所持有的股票數目與在中央結算及交易系統上的紀錄不符時,便將案件轉交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
警方調查發現,該名六十六歲男子串同該名四十五歲男子設立了八個虛假孖展戶口,出售其客戶的股票,然後再將有關買賣的得益傳送到該名六十六歲男子名下。
兩名男子製造虛假的會計紀錄以隱瞞有關的款項調動,以該批虛假孖展戶口去掩飾該名六十六歲男子拖欠集團共七千四百四十萬元,。
兩名被告於二○○四年被捕,其後各被落案控以一項串謀行騙的罪名。
他們於本年一月十三日被判罪成,並於今日被判處入獄。
該名六十六歲男子被判監禁四年零六個月及被剝奪成為公司董事的資格七年;而該名四十五歲男子則被判入獄兩年零六個月及被剝奪成為公司董事的資格三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一號
完
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