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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道路安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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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務處將於明日(一月二十七日)至二月一日,推行全港道路安全運動,目的是提高市民的道路安全意識,並會特別針對酒後駕駛。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會在酒吧地區邀請市民自願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並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市民切勿酒後駕駛。期間,警方亦會進行執法行動。

  警方數字顯示,二○○五年共有一萬五千零三十五宗交通意外,較二○○四年增加了九宗,其中八十七宗涉及酒後駕駛。

  警方發言人表示:「駕駛人士切勿酒後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年,更可被判罰『記十分』;或可能會喪失駕駛資格。」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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