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因串謀販毒被判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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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年齡分別三十及三十五歲的男子今日(一月二十五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串謀販毒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十六年及二十七年監禁。

  案情透露,毒品調查科探員於二○○二年五月在香港國際機場拘捕三名販毒男子,在其中兩名正在離境的男子身上檢獲四點八公斤冰毒。三人於同年十二月承認販毒控罪,被判十三至十五年監禁。

  案中其中一名被定罪的男子稍後向警方提供資料,指稱一名三十歲的男子聘請他為毒販。警方經調查後,在二○○四年三月趁他由落馬洲邊境管制返港時將其拘捕。他其後承認曾協助案中另一名三十五歲被告聘請毒販將冰毒運往另一國家。

  警方最終於二○○五年八月在屯門拘捕該名三十五歲被告,兩人各被控以一項串謀販毒罪名,今日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號



2006年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