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因串謀製毒被判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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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年齡介乎四十二至四十五歲男子昨日(一月二十三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判串謀製毒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二十年至二十四年。
案情透露,毒品調查科的探員根據情報,於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凌晨約十二時展開行動,探員見兩名四十二歲及四十五歲被告駕駛一艘小艇離開一個魚排,然後再登上一輛私家車。於是探員在榕樹澳碼頭附近截停該輛私家車,拘捕兩名被告。
毒品調查科的探員其後搜查榕樹澳一個魚排,再拘捕另外一名四十二歲男子及一名四十七歲外籍男子,並檢獲七桶約重三百五十公升懷疑混有毒品的啡色液體、一批化學物品及化學儀器。
三名被告及該名外籍男子涉嫌製毒被捕。
警方進一步調查顯示,三名被告及該名外籍男子涉嫌從啡色液體中提煉可卡因,警方估計已被提煉出的可卡因約重五百九十克,市值約五十萬三千元。
該名外籍男子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製毒罪名,而其餘三名被捕男子則被控以一項串謀製毒罪名。
該名外籍男子於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並答應作控方證人在庭上作供。
三名被告於二○○六年一月四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應訊,於昨日被判罪名成立。
警察公共關係科續新聞公布第十二號
完
2006年1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