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事務局局長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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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和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教授今日(一月二十日)出席策略發展委員會的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政制事務局局長:很多謝大家傍晚也到來參加記者會。我們今天下午開策略發展委員會的小組會議,比預期中踴躍,(時間)很長,是開了三個小時的會議。今天的安排是承接早幾天我們向大家介紹過這兩份策略發展委員會的文件,再向大家匯報一下今日討論的情況。今天也是策略發展委員會管治和政治發展小組第二次的會議,我們邀請了劉(兆佳)教授與大家見面,如果大家有甚麼問題是牽涉到中央政策組秘書處的工作的、關乎到這個小組的,大家也可以順帶詢問教授。

我先作開始。今天我們的會議,大家各位委員對普選的概念和《基本法》關乎到政治制度、普選的原則,大體上大家都是認同的。說到普選的概念,基本上大家也認同普選的概念應該是要包括平等和普及的原則,整體而言,應該是一個一人一票的制度。而一人一票的制度,基本上是有同等性質的票數,但在不同的選區,票的效力是可以有些技術上的偏差。例如區議會選舉,平均一萬七千人便有一個代表、一個區議員,但有時會是二萬多人才有一個區議員,甚至更高的數目。在立法會地區直選上,五大區每區的議席的數目,相比人口或登記選民的比例,是有偏差的。但整體而言,大家對普及和平等的原則、一人一票的制度都是認同的。

第二方面,關乎到在《基本法》內涉獵普選的概念和政治體制的原則,大家也認同我們在文件中開列的四個方面。這四個原則包括政治制度需要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需要有利於資本主義和經濟發展、要循序漸進、要顧及香港的實際情況。提到這四個原則,即是要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和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這兩個原則是現在我們需要符合,將來我們到了普選的目標也要符合的。整個香港的主權回歸、「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設計也要建基於這兩個原則和考慮的。至於循序漸進和實際情況,這兩個原則是幫助我們帶(領)制度由現在,例如八百人的選舉委員會、六十個議席的立法會到最終一天我們落實普選,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顧及這兩方面。

大家今日討論過後,有一個初步的結論。第一,與上次一樣,大家也認同看來特首的普選制度是可以先行,而制度設計的複雜性可能也較低。因為《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有關特首的普選的,規定比較清楚。我們首先要成立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然後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今天經過委員的討論,基本上都認同要成立提名委員會以提出這些候選人,是符合普選的原則的。

提到立法會如何由一半直選和一半功能組別的組成,演變到全面普選全體立法會議員的階段,大家便未有共識和結論,這個問題確實是要繼續探討。有關這個問題的複雜性,我們過去二十年的議會選舉已經逐步演變至目前有一半議席代表�茪ㄕP的功能界別,我們委員也同意繼續探討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在二月份、新年後,便會開辦一個工作坊,邀請學者、小組的秘書處、政策局作進一步的研究,提供一些文件向委員介紹世界各地議會的組成如何可以有不同的安排,兼顧社會各階層不同的利益,大家再深入探討這個問題。

我們開辦二月的工作坊是有見及現在小組每兩個月才開一個大會,一月開完第二次大會,三月才會再開,二月舉辦工作坊,以便大家可以更自由討論這些問題。

二月開辦工作坊後,三月下旬便會開第三次委員會議。第三次的委員會議會聚焦討論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課題。今後特首和立法會的選舉制度,我們如何繼續演變,以確保是有利於香港資本主義和經濟發展。

《基本法》內是有相關的條文的。《基本法》整個第五章也是講經濟、金融、財政的安排,例如《基本法》第一○七條要求特區政府基本上要收支平衡;《基本法》第一○八條規定香港要維持低稅制。我們在發展選舉制度、政制發展的過程內,我們要顧及這些重要的條款和憲制上的規定。

除了談普選的概念、今天我們初步的結論、工作坊和開會的安排外,我們在會上作了一、兩點的澄清,可以向大家交代一下。有委員詢問特區政府引述過好幾次有前立法會議員、或小組委員,提議長遠而言,可以由功能組別的團體提名一些候選人,然後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這是不是意味�荅S區政府對這件事已經有一個立場呢?我們再一次強調這是我們引述接收到的意見,特區政府對長遠如何落實立法會的全面普選,是未有一個定案,現在仍是處於討論的階段;同時長遠而言,我們是保留單院制度,抑或是採納兩院制度,亦是我們初步探討的問題,特區政府並沒有任何一個定案的。

我先交代這三、四方面,大家有甚麼問題,我和(劉)教授很樂意回應。

(待續)

完

2006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