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拆卸公屋後騰出土地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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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房屋委員會決定保留牛頭角下h拆卸後騰出的土地作重建公共屋h(「公屋」)用途。就此項決定及其他拆卸公屋後所騰出土地的用途,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在作出上述決定前諮詢相關的團體和評估區內對公屋單位的需求;

(二) 在過去3年內拆卸公屋後騰出的各幅土地目前的用途;

(三) 有否因應有關各區內的人口變化和對公屋單位的需求檢討這些土地的用途;若有,如何進行檢討;若否,當局如何避免土地資源錯配;及

(四) 誰決定這些已騰空的土地的用途,以及決定須依循甚麼機制,以及基於甚麼準則和因素作出?


答覆:

主席女士:

  為改善舊式屋h居民的居住環境,房屋委員會自1988年起推行整體重建計劃,牛頭角下h的清拆和重建是該計劃的最後一個項目。

2. 社會對公屋的需求一向殷切,目前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超過九萬個。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未來可供發展公屋的土地,僅足以應付市民對公屋的需求,並維持公屋平均輪候時間於約三年的政策承諾。有鑑於此,舊式屋h拆卸後,騰出土地實需保留作重置公屋之用。

3. 房屋委員會定期評估社會對租住公屋的需求,並根據人口增長預測、住戶組成比率、家庭入息分佈、重建和清拆計劃等因素釐定公屋建屋量。公屋需求量是以整體人口變化為依歸,而並非以個別地區作出發點。

4. 就問題四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 牛頭角下h第一期已經拆卸,而第二期則預計於2008-09年清拆。現時構思是把騰出的土地用作重置公屋,並會預留地方興建如消防局及小學等社區設施。房屋委員會於2005年11月就第一期的發展及用途諮詢觀塘區議會,現正研究有關意見。

(二) 過去三年,房屋委員會一共清拆了十一幅土地,涉及六個屋h和一個分層工廠大廈區。十一幅土地中,有七幅用作重置租住公屋,而其餘四幅則用作加強屋h及所處社區所缺的公共設施:其中藍田h重建第十期將發展為屋h內鄰舍休憩用地,而秀茂坪h重建第十一和十二期則會分別興建小學和發展為地區休憩用地。此外,大坑東重建第R1期亦將會用作地區休憩設施。詳情見附件。

(三) 規劃署按不同範疇的政府政策及參照人口和社區變化,制訂和調整土地的發展藍圖,以確保土地運用得宜,並能配合全港和各區的發展策略,切合居民需要。至於已定為用作發展公屋的土地,由於社會對公屋的需求一向殷切,而土地供應有限,房屋委員會為求避免資源錯配,通常會在項目規劃階段評估日後屋h人口及居民需要,並諮詢該區區議會,以便了解地區訴求,適量地提供相應的社區和福利設施。

(四) 政府內部設有協調機制,監察公營房屋的土地供應情況,並研究公屋清拆後騰出的土地的最合適用途。在制訂屋h清拆重置安排時,房屋署會與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商討,並諮詢提供社區設施的政府部門如社會福利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等,就土地用途及整體規劃作出決定,以確保能配合社會的整體發展及應付社會對公屋的需求。



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