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曆新年公眾假期發放援助金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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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三日)表示,經銀行自動轉帳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若領款日期適逢一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間的公眾假期,可提早於一月二十七日領取款項。
至於原定於一月二十八日至三十一日的公眾假期領取公共福利金的受助人,將於一月二十七日或二月一日獲發福利金。
受助人如有任何疑問,可向所屬分區社會保障辦事處查詢。
完
2006年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