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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懲教署按既定程序處理情緒激動或有暴力傾向的在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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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懲教署向在囚人士注射鎮靜劑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五年,每年在囚人士被注射鎮靜劑的總人次,以及他們事後報稱不適和因併發症而死亡的個案數目;及

(二) 會否考慮盡量以其他方法(例如使用機械束縛)處理情緒激動和有暴力傾向的在囚人士;若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懲教署在二○○三年開始統計在囚人士接受鎮靜劑注射的數字。現將二○○三年至二○○五年每年注射鎮靜劑的總人次臚列如下︰

         2003  2004  2005
         ────  ────  ────
小欖精神病治療   714   643   599
中心的在囚人士

其他懲教院所    116   130   218
的在囚人士
──        ───   ───   ───
總數        830   773   817

  一般而言,接受鎮靜劑注射後,會有短暫的輕微不適,包括針口少許疼痛和口乾等。根據懲教署的記錄,在以上期間並沒有在囚人士於接受鎮靜劑注射後有嚴重不適,亦沒有任何在囚人士因接受鎮靜劑注射而引致併發症死亡。

(二) 懲教署現時已有既定的程序,訂明前線人員倘若發現個別在囚人士情緒激動或有暴力傾向,可使用拘束衣將其控制或/和將其安置於保護室,以防止在囚人士傷害自己或他人。只有在院所醫生的專業判斷認為有需要的情況下,才會向在囚人士使用鎮靜劑。




2006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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