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房委會轄下停車場收費維持不變
**************

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轄下非分拆出售停車場的24,600個月租及時租停車位,將維持現行停車場收費,直至今年六月三十日。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一月六日)在會議上檢討非分拆出售停車場的收費後,作出上述決定。

  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同意維持下列車輛的停車位月租不變:

* 私家車:有上蓋的車位由990元至1,850元,露天車位由800元至1,520元;
* 電單車:有上蓋的車位250元,露天的200元;
* 輕型貨車:有上蓋的車位2,210元,露天的1,710元。

  房委會亦提供以下優惠:

* 為月租持證人轉用「浮動車位制」可獲15%的折扣優惠;
* 如租客只於晚上6時至翌晨8時使用停車位,可享有40% 的晚間或過夜停車折扣優惠;以及
* 在公共屋h居住或工作的殘疾人士,可享有半價優惠。

  委員會亦同意為大量購買100張(或其倍數)泊車代用券的商戶繼續提供20%折扣優惠。

  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主席陳家樂說:「房委會從非拆售停車場所得的月租收入約為1,500萬元。」

  陳家樂指出,房屋署一直關注改善停車場租用率,並將進行研究,探討可否把剩餘停車場改作其他具實際效益用途。

  他補充說,房屋署亦已委託顧問,就公共屋h停車位的長遠需求進行研究,以期調撥現有屋h的剩餘停車位應付鄰近新公屋發展計劃的需求,從而減少在新建屋計劃內的停車位數目。



2006年1月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39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