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及廣播服務的消費者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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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查詢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電訊及廣播服務的投訴,工商及科技局的發言人回應如下:

  「電訊管理局一直密切監察市場情況,並會對任何違反牌照條件及/或《電訊條例》的營辦商採取適當規管行動。」

  「關於電訊及相關產品和服務的投訴相對較多,主要是因為電訊服務十分普及,涉及大量的合約交易,而服務組合亦越趨複雜。」

  「有見及此,電訊管理局與消費者委員會聯合舉辦了消費者教育活動,並會繼續執行監管工作,以確保公平競爭及保障消費者利益。」

  關於對收費電視服務的投訴,發言人表示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對收費電視服務的銷售手法的投訴有所增加,表示十分關注。

  他說:「雖然法例並未賦予廣管局調查有關不良手法的權力,廣管局會將投訴轉介至有關營辦商跟進。廣管局亦於二○○五年八月致函所有收費電視營辦商,要求它們改善銷售及促銷活動的手法。」



2006年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