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內容(二)
****************

記者:方案被否決是否政府一點責任也沒有呢?如果是有責任的話,你的責任在哪一方面呢?

政務司司長:政府的責任在我的聲明中(已有講述)。首先,我已經說過了,因為07/08是一定要有選舉的,是無可避免的。因為去年人大的決定,有關07/08選舉的安排亦是不可以當作沒有發生的,所以我們的工作當然就是,首先的責任就是設計、研究、提交一套方案,希望可以令到立法會有起碼四十票或以上的支持,這是政府的責任。在否決之前,這是基本的責任,是應該要做的。當然亦有責任去解釋、推介、講道理、宣傳,我們的結果就是民意是十分清楚的,大家都知道想快點普選、大家都知道想有時間表,但在暫時未有的情況下,是有一個很強烈的民意要求立法會通過這個方案。結果是不能通過。現在被否決了,否決後責任是甚麼呢?剛才我在聲明中也說過,第一,有關普選的路線圖及時間表,在策發會的工作,特首的承諾是一定會繼續;第二,區議會的檢討,老實說(即使)沒有政改方案,我們也應該是時候要檢討區議會的職能及它的功能,因為已經很多年沒有做過,所以明年第一季,我們一定會這樣做的。這兩個就是有關所謂政制的責任,但政府當然不單是做政制。政府的工作與責任是多元化,在很多範疇,如民生、經濟、環保、運輸,所有的工作當然是要繼續,因為特首的施政報告已經說得很清楚,在他的剩餘任期那十八個月�堨L會做些甚麼。這些工作我們當然會繼續做。

記者:你之前說過你的策略就是乞票,現在你會否覺得對於那幾票不能乞回來,是否政府的策略錯誤?你推出五號報告的時候曾告訴大家,有人問你會否因為這樣失敗而下台,你給了三個答案大家,你可否在今日清楚告訴大家,你可否不要說回應口徑給大家聽,究竟你會否因為這個方案流產而需要下台或需要政治問責?

政務司司長:其實這個問題昨天已有人很直接地問我,那些報道好像沒有,所以你再問,我很樂意再答,希望有多一些報道。絕對不會。我和其他的主要官員一樣,剩餘任期,現在直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我們有決心,可以說亦都有極大的意願去支持曾蔭權特首完成這個任期的工作。原因很簡單,我剛才解釋過,在這件事情上,本人乞票失敗,這是事實,但首先政府已盡了最大的努力,去提供一個方案,希望可以立法會起碼有四十票,而不是起碼有二十五票去通過,結果不能獲得通過。但我們覺得是否策略上有問題呢?現是我的分析是這樣,反對派所要求的東西跟現時07/08選舉的方案,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我們為了社會上對於時間表和路線圖的關注亦都作出了實質的回應,特首本人亦都作出了很鄭重的承諾。在區議會委任議員的問題上,我們亦都作出了調整的方案。但到頭來,剛才如果你聽到立法會的辨論,我自己個人的感覺就是,第一,反對派很敏感很執�茬d任。其實以我許仕仁由十月十九日開始,一直在所有公開和私下的場合,我從來沒有提到責任,因為問題是現在不是互相推卸責任的問題,因為大家理解大家的立場,不是責任的問題。有些事情現時做不到,將來或者可以做得到。但是不是猶如英語所說將鼻子切掉還要侮辱你的臉,cut off your nose and spite your face。當一個策略是這樣的時候,我相信我們盡了努力也是這樣,所以答了你有關責任的問題。

記者:...泛民主派的責任?

政務司司長:現在尺度是你可以看到,如果說即日要有時間表,2012年要有時間表,這就是強人所難。原因就是,我們現時正在談的是07/08的選舉方案,2012或是2012以後(怎樣處理)是可以繼續有空間去討論,甚至現時在策發會已經開始討論,這已經是超越了07/08的課題。但為了回應社會上有這個訴求,特首也走了這一步。這並不是一個大家互相可以妥協也好、談判也好,不是這個問題,根本現在說的是兩樣東西。但07/08的第五號報告書建議方案,市民是大部分要我們要求立法會通過的。

記者:司長,剛才你說不是很實際...方案以爭取民主派二十五票的支持,因為還有其他的票,但你們有沒有向中央爭取,譬如:盡量有一個更好的方案,更能令民主派願意接受,譬如委任制議員可以取消,或是可能有時間表等,是否如果有的話,中央並不認同,所以你們不能有一個比較好的方案呢?

政務司司長:現在並不只是在說中央。當然,在修訂附件一、附件二的過程,中央當然有一個很重要的角色。這個你也明白,所以一定要與中央有很緊密的溝通,這是事實。溝通時亦是很坦率、坦誠、直接,反映香港的意願,以及這個方案應該有些甚麼的組合。但無論特區政府也好、中央政府也好,也需要考慮香港整體的意見,並不只是所謂泛民主派的意見。亦需要考慮到均衡參與這個《基本法》的原則。這是客觀的事實,不是中央領導主觀的決定,所以我們在討論這個方案時是非常坦率。昨天,又一位你們的行家用英文詢問我一個差不多是同樣的問題,我現在用同樣的回答來作結,因為有時英語表達得較好。我們與中央有關部門討論政改的問題,我所用的英文字眼是very vigorous exchange of views(有很緊密的溝通)。

記者:司長,可否說清楚一點,其實這次政改方案的流產,我聽到的,其實是否所有責任都全部在民主派,政府一點反思空間也沒有呢?

政務司司長:我剛才已經回答了第三次,我自己本人覺得責任應該很多人都有責任,但並不需要如辯論中說那麼多關於責任、個人、失職等事情。因為這是大眾的事,政府也好、議員也好,到最後都需要面對社會,通過傳媒去面對社會,向廣大市民交代的。政府的責任,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盡最大的努力,提供一個方案給立法會表決,而這個表決是希望能夠通過的,通過並不是二十五票通過。如果是只需要二十五票通過,我可以告訴我們已經通過了,根本需要再想了。但並不是這樣。這個情況下我覺得政府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特首本人更是盡了他自己可以說是有生以來最大的努力。責任就是由傳媒、責任就是由社會去評論,最後一樣就是有人說,這個我也覺得是錯的,就是立法會有權毋責,政府是有責毋權。我覺得這個是太過偏頗。但我相信以立法會議員來說,他們也應該反思一下,有時他們的決定,他們是有權,亦有責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3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