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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十二月十八日)探訪位於灣仔港灣道體育館的警察膳食及支緩中心後與新聞界會面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行政長官:各位都見到一個甚有意義的群眾活動突然變為這樣的暴行,令數十人受傷,我感到相當遺憾。對反世貿遊行人士,他們的精神、苦�G,香港人普遍是同情的,亦支持他們自己的訴求。我們見到他們前兩天所作的多種形式的遊行活動,香港人是表示支持的。但昨天他們不理會預先協定的遊行路線,令整個灣仔區交通癱瘓,破壞公物,更當場利用鐵馬做成武器,攻擊警察,這是不可以忍受的。香港人愛和平,我們支持自由,愛護自由,但我們不能容忍暴力,更不能用不公義的方法,爭取他們個人認為是公義的原則。大家可見到現時的情況是完全受到控制,被拘捕的人士我們會盡快根據香港法律處理,無證據(檢控)的我們會把他們釋放,有證據(檢控)的我們會把他們繩之於法。我衷心感謝執法人員,他們克盡己能,用最大克制的方法、包容的方法,用最少的武力回應來控制場面。以昨日的情況,受傷人數甚少,反映一個重要事實,就是我們的警務人員已盡最大的克制、最大的犧牲能力才可達致這結果。我相信所有香港市民都會支持他們、敬佩他們所做的工夫。還有背後的醫療人員、負責交通運輸管理的人員,(協力)令香港回復現時的面貌。我希望其他留在香港遊行的人士繼續遵守香港的法律,我們會盡量給予他們機會在香港進行合法的遊行行動,但他們一定不可以採取武力。在他們採取武力時,我們一定會以果斷的方式處理。代表香港市民的政府不會容忍這些事情。最後我很同情在灣仔、銅鑼灣的商��,他們受今次影響,生意做少了,有些根本沒生意,這事件後,我與同事會盡量令他們當日的光輝能盡快回復,令人流增加,以他們蒙受最少損失為原則,這方面我一定會作補救工作。多謝各位。
記者:會否賠償給商��?
行政長官:香港人已知道會發生這些事件,並已作充分準備。我們的責任是盡量令香港的街道維持原來面貌、盡快增加人流。而我與葉澍�i先生希望能在旅遊方面做多些工夫。
記者:今次是否得不償失,會否有官員要為今次事件負責?
行政長官:今次所有官員都是克盡己能,做了他們所要做的事。我們舉行這個會議,是因為我們是世貿的創會會員,而且世界上能真正代表自由貿易的地方很少,香港是表表者,我們應該履行這責任。而香港人亦支持我們應該作為世貿的原創者,需要付出我們的責任,將自由貿易再推進一個台階,使世界上的貧窮減少,使香港貿易的機會更加多,這是值得讚揚的,這些責任我們是要做的。當然我們帶來了不便,亦帶來今次有少少動亂,但是我們是應付得到,我覺得我們今次是值得這樣做的,而且我們應該履行世貿的責任。最重要的是,在場館內的討論亦一樣這樣激烈,我相信他們希望帶著一個好的結果,給香港人對全世界、特別對貧窮的人士有好的交待。
記者:(遊行情況是否在預計當中?)
行政長官:你見得到警察的回應有充分準備,而且在很短的時間內控制場面,亦只有很少人受傷,我覺得這情況表現了一個事實,就是我們的警隊和所有政府各個部門已作充分準備的原因。
記者:遊行人士中不少市民投訴警方不預先通知就放催淚彈,今日會否有此情況?
行政長官:你見得到昨天所採取的任何行動我們都有充分的通知,透過電台和電視台的廣播,透過當時的情況,我們希望能夠有這充分的準備已足夠。而且我們亦勸告所有市民離開那些地區,我記得在發放催淚彈之前作充分的準備,當其時市民應該離開該場地,不應該留在那裡,我相信有受傷的情況是很少很少,如有的話應該是很輕傷,但我不知道,沒有也未定。香港人親眼看得到所有的通知,我們呼籲市民用短訊通知家人回家,但若他們不回家時,我想他自己是想觀看當日的情況,這當然有風險。
記者:韓農已買機票快要走了,但是否要法院判了後才可以走?
行政長官:我們盡量令他們方便。如果他們要走,而並無犯香港法例,我們當然盡快放他們走,讓他們坐飛機(回家);但若他們犯了法,我們有充分證據要他們逗留的話,我們會將他們繩之於法,要過堂的時候,他們一定要承受法律責任。
記者:警察已工作了很長時間...
行政長官:我很多謝我們的警務人員,他們的的確確很辛苦。但我剛才見到他們,與我上次見到他們一樣,均是士氣高昂,他們覺得這是他們的責任,他們全是應變能力高及完全無怨言的。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05年12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9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