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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政府在各層面監管及管理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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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千石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就政府在各層面監管及管理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的口頭答覆:

問題: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以容許部門首長以定期合約形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聘請人手,應付短期、或無須長期保留人手,或只需僱用非全職人手的服務需求,又或正在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然而,本人得悉不少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在同一職位連續受聘超過三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更改這計劃的適用範圍;若會,更改的詳情;若不會,如何改變上述連續受聘並不符合這計劃原有目的的情況;

(二)有甚麼措施防止部門首長濫用這計劃;及

(三)會不會考慮把有長期需求的非公務員合約職位轉為公務員編制的職位?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推出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目的是為部門首長提供一個靈活方式,以定期合約形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聘請人手,主要以應付短期或有時限、季節性、非全職、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需求。我們已就僱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適用範圍、聘用條款、薪酬待遇、招聘程序等,向部門首長發出詳細指引。部門首長可根據指引自行決定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聘用條件。

  基於以上背景,現就各項問題回應如下:

(一)如上文所述,我們已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的適用範圍定下詳細指引,當中包括僱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每份合約為期不多於三年,以供部門首長在僱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遵守。由於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所擔任的工作種類各有不同,部分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經續約後其聘用期或超過三年,但他們的受聘仍然符合計劃的適用範圍,即以應付短期或有時限、季節性、非全職、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需求。

  短期或有時限的工作包括屋宇署聘請臨時僱員處理積壓的違例建築個案。而因應季節性服務需求而聘用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則包括泳季期間聘請的臨時救生員,或稅務局為協助發出每年度報稅表的工作而聘請的臨時僱員。

  為應付一些只需僱用非全職人手的服務需求,部門亦會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例如,香港郵政聘請非全職的合約員工和合約揀信助理員,以處理郵件的分類及搬運工作;由於這些員工每周的工作時數遠少於職級相若全職公務員的正常工作時間(即每週四十五小時),故此並無需要亦不適宜開設編制內的常額職位。

  為應付一些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需求,部門亦會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例如,土地註冊處正逐步推行中央註冊系統和設立綜合註冊資料系統,在落實有關服務的長遠安排前,他們需要聘請非公務員合約員工以應付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需求。另外,營運基金部門,例如香港郵政和機電工程署,需要因應業務的波動情況而迅速地調整人手水平和員工組合,以確保營運財政穩健,僱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為他們提供了所需的靈活性。而對於一些需要從市場不斷招攬具備最新專業知識的人才,以應付各自特殊和快速轉變的業務和運作需求的部門,例如香港電台和電訊管理局等,非公務員合約制也為它們提供一個靈活有效的方法,以適當的合約年期聘用合適的員工,並因應業務情況調整人手水平。

  整體而言,部門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員工符合政府訂下的政策及適用範圍,計劃亦提供一個靈活的方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提供額外人手應付工作需求。因此,在現階段我們沒有打算改變計劃的適用範圍,但我們會繼續密切注意計劃的應用情況,並會在有需要時作出調整。

(二)我們除了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定下詳細指引外,也在各層面訂立了不同的監管及管理措施,其中包括:

(甲)在部門層面,僱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須由獲部門首長授權的首長級人員批准,並由首長級薪級表第二點或以上的首長級人員(或同等職級人員)負責監管有關計劃的實施。這項安排是確保部門由高層人員適切關注及審議是否有需要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以及確保部門遵照非公務員合約制的政策及指引。

(乙)我們要求各政策局監察有關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事宜,以及在其職權範圍內協調各部門之間共通職系人員的調配安排。

(丙)為總體監察非公務員合約計劃的實施情況,公務員事務局會收集截至每年六月三十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一般統計數字。根據所收集的資料,我們會對現行指引作出適當的修訂,以改善此計劃的應用情況。例如,我們於今年八月向各部門首長發出進一步指引,建議他們加強及改善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行政及管理安排,當中包括(一)鼓勵部門首長檢討服務及運作上需要聘用人手的時期,若屬較長年期則應避免提供短期(如三至六個月)合約;(二)在不續約時給予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充足的通知;以及(三)向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提供適切培訓,包括入職啟導課程及與職位相關的培訓,協助他們適應部門運作及更有效地執行職務。

  我們會密切注意此計劃的應用情況,並會繼續推行適當措施,以善用人力資源,並確保聘用安排妥善。

(三)雖然政府現時在一般情況下暫停招聘公務員,但部門如認為某些工作有確實長遠需要以公務員而不是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提供長期人手,可提交豁免申請,透過進行公開招聘填補公務員職位。現職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亦可提交申請,一旦通過遴選,便可根據公務員條款受聘。例如,食物環境壎芵p僱用了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擔任有關防治蟲鼠的工作,部門經檢討後認為有確實長遠需要聘請額外十四名公務員提供長期人手,以應付部分的服務需求,並在較早前獲批准進行公開招聘,以填補防治蟲鼠主任及防治蟲鼠助理員職系的公務員職位。現職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其他的申請人同樣可申請及爭取這些職位。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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