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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靄儀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答覆:
問題:
在一九九九年年底,政府與華特迪士尼公司成立了一間合營公司--香港國際主題公園有限公司(簡稱“主題公園公司”),以興建和營辦香港迪士尼樂園。政府當局在供本會財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的會議討論的文件表明,將會委任兩名獲雙方股東接納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加入主題公園公司董事局。據報,有關委任尚未作出。關於主題公園公司的管治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為何至今仍未委任獨立董事,亦無定期告知本會此方面進展;
(二) 自主題公園公司成立以來,當局曾為委任獨立董事做過甚麼工作;及
(三) 會否按照公共財政應具透明度及問責性的原則,公布主題公園公司自成立以來所有的董事報告及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若會,將於何時公布;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與華特迪士尼公司(迪士尼公司)在一九九九年成立合營公司香港國際主題樂園有限公司(主題樂園公司),發展及營運香港迪士尼樂園。
香港迪士尼樂園的日常運作由香港迪士尼樂園管理公司負責,主題樂園公司的董事局則擔當監督角色。主題樂園公司董事局現時共有九名成員,其中五名由政府委任,他們分別是財政司司長、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及旅遊事務專員。其餘四名董事由迪士尼公司委任。如政府與迪士尼公司雙方同意,可委任最多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加入董事局。
主題樂園公司成立之初,政府與迪士尼公司已討論過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問題。我們考慮到在興建樂園階段,首要的工作是在預算內及時完成有關工程。除了透過董事局監察香港迪士尼樂園計劃外,我們亦設立了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香港迪士尼樂園計劃督導委員會,並每月舉行會議,在開幕前的建設階段密切監察政府基建工程、主題樂園工程以及各項配套的進度和開支。督導委員會之下也設立了工程進度委員會,監察主題樂園及政府基建工程的進度及處理有關工程的問題。政府在二○○四年五月亦成立了香港迪士尼樂園啟用籌備委員會,負責統籌及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團體籌備開幕的工作,並監察工作進度。考慮到建設階段的工作重點,雙方在二○○○年時認為當時並非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的適當時間,主題樂園公司董事局在二○○○年決定稍後才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我們在二○○○年十月向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交待了有關決定。
在董事局及督導委員會的監察下,香港迪士尼樂園已經在預算內依期完成。
香港迪士尼樂園現已進入營運階段。主題樂園董事局要監察的事宜,涵蓋更廣闊的範疇。按照原來的構思,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侯引入獨立非執行董事。政府現正就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與迪士尼公司商討。
主題樂園公司是私人公司,公司條例並無規定私人公司須公布董事會報告書及經審核的財務賬目。雖然政府和迪士尼公司合作投資主題樂園公司,但政府有需要尊重迪士尼公司一貫以商業原則經營的運作模式和利益,不會因為商業敏感資料的公開而受到損害。作為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我們需要尊重私人公司保障本身商業敏感資料的權利。主題樂園公司的董事會報告書及經審核的財務賬目都包含有關香港迪士尼樂園運作的敏感商業資料。根據迪士尼公司的商業營運模式,他們不會公布迪士尼主題樂園的個別賬目。但作為上市公司,迪士尼公司會於其年度報告中公布各主題樂園業績的資料。
多謝主席。
完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