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絕不容忍暴力示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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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強調,警方絕對不會容忍危害公眾安全的暴力示威行為。

  今日下午約二百名示威者試圖衝破警方位於鴻興道的封鎖線,事件中,該批示威者衝出位於灣仔北貨物起卸區的指定公眾活動區,並推動一個大型木架朝會議展覽中心方向推進。

  示威者罔顧在場的警務人員多次勸喻,並多次蓄意衝破警方的封鎖線,企圖燃點該大型木架。在場的警務人員評估整體的形勢後,認為有需要使用最低限度的武力控制場面。

  在今次事件中,共有五人受傷,其中包括兩名警務人員及三名示威者。傷者全部被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療,除一名示威者外,其餘傷者在接受治療後經已出院。

  事件中並沒有人被捕。

  發言人強調,警方及時對事件作出干預,顯示警隊的保安工作有效及可靠。

  他說:「我們致力保障言論自由,只要這些活動在和平及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我們必定會盡力協調。」

  他說:「有關的人士可循其他途徑表達他們的訴求,絕對是無須採取這樣過激行為來表達他們的意見,危害公眾的安全。」

  發言人強調,以非和平方式表達意見絕不為香港警方及市民所接受。

  他補充說:「警方一直採取克制的態度處理事件,而在未來數日亦會以同樣的態度處理日後的公眾活動。我們希望示威人士同樣能自我克制,履行他們的承諾,以和平的態度進行公眾活動。」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號



2005年12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3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