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十三題:一九九七年至二○○四年兩個年齡組別就業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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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鄺志堅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一九九七年至二○○四年期間:
(一)按行業、職業及學歷程度(中三或以下、中四至中七、大專或以上)劃分,40至49歲和50至59歲兩個年齡組別的就業人數;及
(二)按之前從事的行業劃分,上述組別的失業人數?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據政府統計處在一九九七年至二○○四年期間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的結果,鄺議員所需資料現載列於下述的統計表。
表一: 一九九七年至二○○四年按行業劃分40至49歲和50至59歲年齡組別的就業人數;
表二: 一九九七年至二○○四年按職業劃分40至49歲和50至59歲年齡組別的就業人數;
表三: 一九九七年至二○○四年按教育程度劃分40至49歲和50至59歲年齡組別的就業人數;及
表四: 一九九七年至二○○四年按以前從事的行業劃分40至49歲和50至59歲年齡組別的失業人數。
完
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