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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管有虛假文書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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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三歲男子因管有虛假文書,今日(十二月一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

  案情透露,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接獲線報後展開調查,於九月二日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在旺角砵蘭街一百九十一號對開截查該名五十三歲男子。

  探員在他身上檢獲一個藏有五張偽造信用咭的紅色利是封。

  警方跟進調查發現該名男子是於較早前在旺角一間快餐店的�菮狺滿A從另一名男子手上收取了該批偽造信用咭,並獲得二百元作為酬勞。

  他因而被捕,及後被落案起訴管有虛假文書的罪名。他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並被判處入獄十八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完

2005年1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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