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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學明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答覆:
問題:
在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169項工程計劃中,有23項在諮詢有關區議會後已擱置或刪除。至於餘下的工程計劃,政府在本年一月決定優先推行其中25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這25項工程計劃是不是須與其他工務工程計劃一同競爭政府撥款,還是在獨立專戶下獲得撥款,以使它們可以盡早完工;
(二) 餘下的百多項工程計劃的最新施工時間表及安排,以及當中有多少項已訂於未來五年內動工;及
(三) 有沒有考慮設立一個特別撥款專戶,以確保第(二)項所述的工程計劃可以盡快落實及完成;若沒有,當局有何措施加快推行有關的工程計劃?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在訂定每年基本工程計劃下各工程項目的撥款安排時,會按個別工程項目的理據、逼切性、技術可行性、政府整體的財政負擔能力、以及各決策局及部門就其政策範圍下的工程項目所編定的優先次序,作出整體的考慮,以確保公共資源運用得宜。有關的資源分配機制已運作多年,適用於所有政府工程項目。因此,在本年初公布的25項優先推行的文康設施工程項目,亦須根據既定的程序與其他基本工程項目計劃在每年的資源分配工作一併考慮。
儘管政府並沒有就文康設施的工程項目撥出一筆特定的款項,但政府一直對文康工程有承擔。自康文署成立以來,截至二○○五年十一月中我們已完成56項工程計劃,涉及工程費用共95億元;目前正在施工階段的工程計劃有16項,預計於未來數年完成,所涉及工程費用是12億元;另有44項工程計劃已獲撥款,並於不久後動工,所涉工程費用是47億元。這些龐大的工程費用,足以證明政府對文康設施的重視和承擔。單在二○○五年,我們已為25項優先工程項目中的15項預留約26億元的工務工程開支,以及額外資源應付設施的營運開支。我們預計最快可在二○○七年動工的工程計劃有9項,其餘的工程亦會隨後陸續展開。
至於餘下的10個項目,工程性質較為複雜,以荃灣曹公潭自然生態公園為例,我們需要在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大前提下,設定工程範圍,過程要諮詢地區及環保團體。待這些工程項目的籌劃工作及相關技術可行性研究完成後,我們會盡快落實撥款安排,然後向工務小組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提交申請撥款。這10項工程項目,暫定於二○○九及二○一○年間動工。
(二) 目前,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139項康樂及文化工程項目中,12項已被刪除;已完成了的工程有16項;已獲撥款(包括正在興建或即將興建)的有18項;我們正積極開展21項(包括被列為25項優先工程的項目)施工前的籌備工作;兩項工程嘗試由私營機構參與斥資興建及管理;餘下70項,加上應區議會要求而加入4項早前遭擱置的工程,合共74項已納入覆檢的範圍內。
在民政事務局的統籌下,並且得到有關政策局及政府部門的協助,我們現正全力推行於今年年初宣布的25項優先工程計劃,並已提前其中21項的預計施工時間表。在二○○七年動工的工程計劃有9項,其餘的工程亦會在往後幾年陸續展開。在二○○五年的資源分配工作中,我們有15項工程計劃已獲預留撥款,這些工程的預計建設費用和經常費用分別約為26億元和1億2千2百萬元。
該74項兩個前市政局遺留下來的工程計劃,估計所涉建設費用總額約為100億元。民政事務局會繼續督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覆檢這74項工程計劃及進行諮詢區議會的工作,該諮詢工作估計會於明年初完成。待諮詢區議會的工作完成後,我們會向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應齱C根據康文署初步的內部覆檢結果,我們會建議從中挑選大概十多項值得推行的工程計劃,如果獲得區議會支持,便會進行前期策劃工作,申請撥款興建,不過,我們仍然會將25項工程放在優先處理之列。除了跟進兩個前市政局留下來的工程外,我們亦會按地區需要提出興建其他文康設施,並申請有關資源配套。
(三) 正如我們在答覆第(一)項提問中指出,所有基本工程計劃項目,均須依循既定的機制及程序獲得撥款,包括首先確定有關工程的技術可行性、清晰界定工程範圍、以及估計的工程開支等,這樣才能確保公共資源運用得宜。
當局將會吸納在處理25項優先工程項目時獲得的經驗,盡量縮短餘下工程項目施工前籌備規劃工作所需的時間,以期工程可以盡快展開。一旦確定個別工程項目的範圍、性質以及所需工程開支,我們會盡快落實撥款安排,並向工務小組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動工。
多謝主席。
完
2005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