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平和基金的使用
**************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鄭家富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過去兩年:

(一) 每年因賭博欠債而引致的罪案數目及其佔整體罪案數目的百分比;

(二) 每年平和基金資助的活動詳情,包括就有關賭博的事宜和問題所進行的研究、預防及緩減與賭博有關問題的公眾教育和其他措施,以及向問題和病態賭徒及其他受影響人士提供的輔導、治療和其他支援服務的開支款額;

(三) 每年該基金的收入來源(包括來自香港賽馬會、政府及公眾的捐款等),以及由該等來源所提供的款額各有多少;及

(四) 當局每年利用該基金以外的資源向問題和病態賭徒及其他受影響人士提供社會服務(包括家庭輔導、幼兒托管及綜合社會保障緩助等)的個案數目,以及所涉的開支款額?

答覆:

主席女士:

  本人的答覆如下:

(一) 警方並無關於賭博欠債而引致的罪案數目的統計數字。


(二) 平和基金(基金)在二零零三年九月成立。基金的目的是資助處理與賭博有關問題的措施。截止二零零五年十月,根據主要項目分類的基金開支款額表列如下:

措施/項目:       
=====

就賭博有關的事宜和問題進行的研究
────────────────

* 就問題及病態賭徒輔導及治療服務指標進行研究:
  2003:  $150,000        
  2004:     --
  2005:     --


* 就兩間問題及病態賭徒輔導及治療中心的服務成效進行研究:
  2003:     --
  2004:     --
  2005:  $1,170,000


* 「香港人參與賭博活動情況」研究:
  2003:     --
  2004:     --
  2005:  $200,000

公眾教育措施
──────
* 「屹立不賭」行動:
  2003:  $600,000
  2004:  $2,600,000
  2005:  $2,000,000


* 「屹立不賭」青年創作大賞:
  2003:     --
  2004:  $2,000,000
  2005:     --


* 「賭海迷徒」處境實況劇:
  2003:  $700,000
  2004:     --
  2005:  $800,000


* 宣傳海報、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
  2003:  $200,000
  2004:     --
  2005:  $300,000


為問題和病態賭徒及其他受影響人士而設的輔導、治療和其他支援服務
───────────────────────────────

* 兩間問題及病態賭徒輔導及治療中心:
  2003:  $1,750,000
  2004:  $7,000,000
  2005:  $7,532,000


* 資助「第一屆香港戒賭服務會議」:
  2003:     --
  2004:  $60,000
  2005:     --


* 資助「首屆亞太區問題賭博研討會二零零五」:
  2003:     --
  2004:     --
  2005:  $100,000


總計:
==
2003:  $3,400,000
2004:  $11,660,000
2005:  $12,102,000


(三)香港賽馬會已承諾在基金運作的首兩年(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捐款總共二千四百萬元,及在其後三年每年捐款一千二百萬至一千五百萬元,基金亦接受公眾捐贈。

  基金自二零零三年九月至二零零五年十月的按年收入分項數字表列如下:

來源分類   2003          2004         2005
────   ----          ----         ----
香港賽馬會 $5,000,000   $11,000,000   $12,000,000

公眾捐款  $500,000          --            --

總數    $5,500,000  $11,000,000  $12,000,000

(四) 現時六十一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兩間綜合服務中心,為有需要的市民,包括問題和病態賭徒及其家人,提供一系列的預防、支援和補救服務,以處理他們的個人和家庭問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的社工會全面評估問題,並按需要提供適切的服務。

  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為問題和病態賭徒及其家人所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輔導服務,以解決他們因賭博行為而衍生的家庭關係或欠債問題,及增強他們理財及面對壓力的技巧。此外,亦會按個別個案需要轉介申請經濟援助(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慈善信託基金)、幼兒服務、房屋援助(包括體恤安置)、臨床心理服務/精神治療、治療/支援/互助小組、教育或發展性活動等。若有需要,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的社工亦會轉介問題和病態賭徒到專為問題和病態賭徒而設的先導輔導和治療中心接受服務。

  社會福利署並沒有問題和病態賭徒分類個案數字及所涉及的政府開支。



2005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