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偉強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內表示,至2006年底,政府會投入約1億9,000萬元,進行超過120項鄉郊小工程和市區小工程,因而會創造職位。關於這些工程及其他未定動工日期的鄉郊小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該120多項工程中,位於新界和市區的各有多少項,以及這些工程的類別和納入民政事務總署工程計劃列表的最長、平均及最短時間;
(二)除該120多項工程外,現時仍未定下動工日期的鄉郊小工程的數目、名稱、類別,以及納入上述列表的時間;及
(三)有沒有計劃申請撥款專門用作加快落實第(二)項所述的工程;若有,計劃的詳情;若沒有,該等工程延期動工對鄉村社區,特別是在環境壎秅霅情A有什麼負面影響?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在1999年推出「鄉郊小工程計劃」,以改善新界鄉郊地區的基礎設施和居住環境,並在2000年設立「市區小工程計劃」,以改善市區的環境和地區設施。政府推行這兩項計劃,是為了可以更迅速和靈活地改善地區環境和解決有關的問題。上述計劃的開支,由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總目707,分目7014CX及7015CX的撥款支付。
行政長官在10月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至2006年年底,政府會投入約1億9,000萬元,進行超過120項鄉郊小工程和市區小工程。在這120多項小型工程中,鄉郊小工程佔100 多項,而市區小工程則佔17項。
100 多項鄉郊小工程的費用總額約為1億6,000萬元。工程種類包括:建造/改善行人徑(27%)、通路(22%)、排水設施(24%)和地台(5%);建造避雨亭/涼亭(7%)和其他工程(15%),例如歡迎牌及牌樓設置工程等。
17項市區小工程的費用總額約為3,000萬元。工程種類包括:建造/改善行山徑(12%)、休憩處/蔭棚(18%);進行美化工程(23%)、綠化工程(29%)和其他工程(18%)。
在這120多項工程中,大部分(約70%)是納入「鄉郊小工程計劃」 不足半年的,只有小部分(約10%)已納入這個計劃超過兩年。
除該120多項工程外,另有32項工程已納入「鄉郊小工程計劃」 並正在籌劃階段,暫時未有確實的施工日期。這些工程獲納入計劃的時間如下:不足半年的有10項,一年半的有16項,而超過兩年的則有6項。約有一半的工程項目是建造/改善行人徑或通路工程,其餘的包括:設置座椅、改善排水設施、重建避雨亭及其他鄉村改善工程等。
上述32項仍在處理中的項目,需待落實工程細節和解決一些反對意見及技術上的問題後,才能確定施工時間。我們已在整體撥款分目7014CX預留足夠款項,一旦上述的問題得到解決,便可進行有關工程。
自從政府在1999年推出「鄉郊小工程計劃」以來,民政事務總署已完成了超過900項總值約6億6,200萬元的鄉郊小工程。此外,自「市區小工程計劃」在2000年實施以來,民政事務總署也完成了超過300項總值約2億400萬元的市區小工程。一直以來,我們提出的撥款要求都可全數獲批。因此,自兩項小工程計劃實施至今,並沒有工程因為撥款問題而未能進行。
通過這兩項的工程計劃,不少地區的居住環境已基本上得到改善。我們並不認為,個別暫時沒有確實施工時間的工程,會對社區的環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完
2005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