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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計劃提供更多調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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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通過,推行一項新的調遷計劃,向公屋居民提供更多調遷機會。

  在該「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下,所有居住密度低於每人7平方米的公屋住戶,均可申請調遷到較大單位。

  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吳水麗說︰「現時每年推行兩至三次的『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只容許「擠迫戶」(即居住密度低於每人5.5平方米的住戶)參加,新計劃將是現有各項調遷安排以外的新項目。」

  委員會亦決定,維持把室內樓面面積低於每人5.5平方米定為須紓緩擠迫居住環境的現行基準不變,並繼續透過「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為擠迫戶優先處理調遷,以紓緩其擠迫居住環境。

  吳水麗表示︰「與『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一樣,『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申請人須符合同樣的資格準則,而選樓次序亦會按居住密度、家庭成員人數和居住期長短訂定。」

  他指出,共超過四萬個公屋家庭有資格參加該兩項調遷計劃。

  委員會在今日的會議上亦決定,放寬「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和「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區域限制,讓符合該兩項計劃參加資格並且住滿十年的申請人,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根據現行政策,新界的申請人只可選擇新界屋h的空置單位,但擴展市區的申請人可選擇新界和擴展市區的空置單位,市區的申請人則可選擇任何地區的空置單位。

  吳水麗說︰「居於新界屋h的擠迫戶,特別是新界東的擠迫戶,很多未能揀選屬意的單位。這是因為適合『公屋住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使用的空置單位,在各區的供應並不平均。」

  他補充說︰「新界東空置單位一直嚴重不足,因為該區十四個屋h中,八個已納入「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出售。另外,新界東已有一段時間沒有新的公屋落成。」

  兩項新措施將於明年一月推行的調遷計劃中實施。

  過去數年,房屋署一直為公屋的擠迫戶主動提供紓緩擠迫的機會,使擠迫戶的數目持續減少。2000年9月時,擠迫戶有19 998個,佔全部公屋住戶的3.4%,而至2005年9月已減至5 784個,佔全部住戶的0.9%。

  一直以來,非「擠迫戶」亦可透過不時推行的各項調遷安排,獲得較大單位居住的機會。此外,公屋住戶如因健康,生活上或其他充分的理由需要改善居住情況,亦可申請h內或h外調遷,搬往另一單位居住。



2005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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