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人因行使偽造信用咭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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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年齡介乎二十八及三十歲的男女涉嫌行使或藏有虛假文書及其他罪名,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地區法院因罪名成立,分別判處入獄二十個月至四年零四個月不等。
案情透露,兩名分別二十八及三十歲的男子於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在元朗大棠路水蕉老圍村外被警員截停,在該名三十歲男子身上搜獲十二張偽造信用咭、一張假香港身分証、兩張他人香港駕駛執照及少量毒品。經查問後,另一名二十八歲男子承認毒品是他較早前交給該名三十歲男子的。
其後的調查顯示,該名三十歲男子與一名二十八歲女子涉及一宗正由警方調查中的偽造信用咭案件,該案件最後由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統籌調查。
調查顯示,被搜獲的十二張偽造信用咭中,其中四張涉及十三宗交易。
經調查後,該名三十歲男子被控以二十四項使用虛假文書、一項管有虛假文書、及各一項管有假身分證、處理�搌咫庥犌釵M險藥物的罪名,該名二十八歲男子則被控以一項販運危險藥物,而該名二十八歲女子則被控以五項使用虛假文書的罪名。
三人承認控罪,並被判罪名成立,他們今日被判刑。該名三十歲男子被判入獄四年零四個月,而另外兩名男女則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二十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五號
完
2005年1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