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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經核准大埔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綱要,為大埔區的發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大埔規劃區位於新界東北中部,佔地約二千四百三十八公頃,按地勢可大致分為三個分區,即大埔墟和毗鄰的填海區、北部和南部的山谷底部和山坡低段,以及外圍地區的陡峭山坡高段。
約一百一十七點八公頃、六十四點一公頃和一百二十一點一公頃的土地,分到劃作「住宅(甲類)」地帶、「住宅(乙類)」地帶和「住宅(丙類)」地帶,以反映不同的住宅發展項目的密度。
位於大埔舊墟約二十四點二公頃的土地劃作「住宅/商業」地帶,以容許更大彈性作商住混合用途。約一百四十九點二公頃的土地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以反映現有的鄉村的範圍,以及提供合適土地以作鄉村擴展和重置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
位於汀角路以北、鳳園谷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以南的一幅約十八點四公頃土地已劃作「綜合發展區(1)」地帶,以鼓勵進行綜合發展/重建計劃,藉以中止現有的露天貯物和修車場用途。
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土地約有一百七十五點五公頃,以配合當地居民的需要。約六十九點五公頃的土地劃作「休憩用地」地帶,為當地居民提供戶外空間作各種動態及靜態康樂用途。此外,約三十七點三公頃的土地劃作「康樂優先區」地帶,以進行不同的康樂用途。
約二點四公頃的土地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涵蓋現有六幢混合有工業和辦公室用途的建築物。此外多幅土地分別用作高爾夫球場、工業h、九廣鐵路、污水處理廠、滲濾污水預先處理廠、加油站及巴士廠,亦屬「其他指定用途」地帶(共約二百點八公頃)。
約四十三點五公頃的土地劃作「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涵蓋鳳園谷和大埔鷺鳥林,以阻止市民在地點內進行活動或發展和保存具特殊科學價值的景物。約五點七公頃的土地劃作「郊野公園」地帶,涵蓋部份大帽山郊野公園的範圍。此外,劃作「綠化地帶」的土地約有一千二百七十九點六公頃,涵蓋該區外圍地區的陡峭山坡。
大埔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P/19現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大埔及北區規劃處、大埔民政事務處和大埔鄉事委員會,於辦公時間供市民查閱。
上述核准圖的複本現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該圖的電子版可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瀏覽。
完
2005年1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46分